讨价还价是指在买卖商品或服务中,两方之间对对方提出的条件的谈判。讨价还价是差别订价的另一种形式。商品或服务的供给方有较多剩余时,会有更多机会采用此方式进行订价。但买卖双方都有可能从此一类似差别订价的过程中获取更多剩余。例如卖家可向较对价格弹性较不敏感,急需产品或服务的买家索取更多价格。在价格相对低,或是经常需求的产品进行讨价还价时,此行为本身耗费的时间或精力可能高于受益,在一般的消费品交易中讨价还价已不常见。但对于昂贵,稀有的商品,如汽车,不动产或是美术品等,讨价还价依然是主要的订价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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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经济学的分支之一,将更早的制度经济学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架构,应用于构成经济活动底层基础的社会与法律社会规范分析之上。它侧重于交易成本的分析,交易成本是指在建立商品交易过程中,没有被易主而损耗掉的成本,譬如讨价还价花去的精力与时间,为防止受骗而采取的保险措施等,这些举动花费的成本都是交易成本,因为其范围涵盖太广泛,至今具体的定义仍有很多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