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判 编辑
冤狱,或称司法误判、审判不公或冤假错案。当被认为是嫌犯的人,实际上并没有犯下被指控的罪行,可是在司法判决中却被予以定罪与刑罚时,冤狱就会发生。有时候当冤狱的判决被推翻,已是数年之后,甚至当事人已被处决或死于监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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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下作假证供,指在正式宣誓后谎言或作出虚假陈述。它是一种刑事罪行,因为证人宣誓过会说真话,而为了确保法庭的公信力,证人的证供必须可信。宣誓下作假证供会剥夺法庭公平审判的能力,造成误判,所以是严重的罪行。
安东尼·雷·辛顿,男,非裔美国人,曾被误判于1985年在阿拉巴马州伯明翰杀死两名快餐店经理。他的名字在死囚名单上长达28年之久,至2015年获释才结束。
宣誓下作假证供,指在正式宣誓后谎言或作出虚假陈述。它是一种刑事罪行,因为证人宣誓过会说真话,而为了确保法庭的公信力,证人的证供必须可信。宣誓下作假证供会剥夺法庭公平审判的能力,造成误判,所以是严重的罪行。
宣誓下作假证供,指在正式宣誓后谎言或作出虚假陈述。它是一种刑事罪行,因为证人宣誓过会说真话,而为了确保法庭的公信力,证人的证供必须可信。宣誓下作假证供会剥夺法庭公平审判的能力,造成误判,所以是严重的罪行。
宣誓下作假证供,指在正式宣誓后谎言或作出虚假陈述。它是一种刑事罪行,因为证人宣誓过会说真话,而为了确保法庭的公信力,证人的证供必须可信。宣誓下作假证供会剥夺法庭公平审判的能力,造成误判,所以是严重的罪行。
宣誓下作假证供,指在正式宣誓后谎言或作出虚假陈述。它是一种刑事罪行,因为证人宣誓过会说真话,而为了确保法庭的公信力,证人的证供必须可信。宣誓下作假证供会剥夺法庭公平审判的能力,造成误判,所以是严重的罪行。
宣誓下作假证供,指在正式宣誓后谎言或作出虚假陈述。它是一种刑事罪行,因为证人宣誓过会说真话,而为了确保法庭的公信力,证人的证供必须可信。宣誓下作假证供会剥夺法庭公平审判的能力,造成误判,所以是严重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