谚文正写法 编辑
谚文正写法是大韩民国现在所使用的朝鲜语正写法。该正写法是以1933年由朝鲜语学会所作成的《朝鲜语正写法统一案》为蓝本,在其基础上改订而成的。1988年1月19日制定,编为大韩民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并大韩民国教育部公告第88-1号,规定于1989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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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语是大韩民国使用的标准韩语,国立国语院定义其为“有文化修养的人们通常使用的首尔话”。标准语是作标准口语和谚文正写法的基础。现行规则是1988年1月9日文教部的第88-2号通告。
标准语是大韩民国使用的标准韩语,国立国语院定义其为“有文化修养的人们通常使用的首尔话”。标准语是作标准口语和谚文正写法的基础。现行规则是1988年1月9日文教部的第88-2号通告。
标准语是大韩民国使用的标准韩语,国立国语院定义其为“有文化修养的人们通常使用的首尔话”。标准语是作标准口语和谚文正写法的基础。现行规则是1988年1月9日文教部的第88-2号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