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语是大韩民国使用的标准韩语,国立国语院定义其为“有文化修养的人们通常使用的首尔话”。标准语是作标准口语和谚文正写法的基础。现行规则是1988年1月9日文教部的第88-2号通告。
标准语是大韩民国使用的标准韩语,国立国语院定义其为“有文化修养的人们通常使用的首尔话”。标准语是作标准口语和谚文正写法的基础。现行规则是1988年1月9日文教部的第88-2号通告。
标准语是大韩民国使用的标准韩语,国立国语院定义其为“有文化修养的人们通常使用的首尔话”。标准语是作标准口语和谚文正写法的基础。现行规则是1988年1月9日文教部的第88-2号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