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阶级法权 编辑
资产阶级法权,现一般译为资产阶级权利,是马克思用于描写社会主义经济特征的一个概念。他认为,在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中,由于实行等量交换的按劳分配原则,因此还存在着类似资本主义社会那种形式上平等而事实上不平等的属于资产阶级性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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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权基础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怀仁堂政变后批判的四人帮理论之一。指的是姚文元《论林彪反党集团的社会基础》中的话“资产阶级法权的存在,则是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分子的重要的经济基础。”批判文章认为,法权关系属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范畴,是经济关系的反映,“法权基础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背叛。 还有文章认为,姚文元实际上指的是按劳分配是产生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这一观点是根本错误的。
1977年至1978年,中国经济理论界进行了四次全国按劳分配问题理论讨论会,讨论了按劳分配和资产阶级法权问题,最终否认按劳分配与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关联。
1977年至1978年,中国经济理论界进行了四次全国按劳分配问题理论讨论会,讨论了按劳分配和资产阶级法权问题,最终否认按劳分配与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