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是中国国内首个省级经济合作区,设立于2011年2月18日,享有地级市一级管理权限,总面积468.3平方公里,范围包括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街道、小漠街道、鲘门街道、赤石街道,管委会驻鹅埠街道,前期由广东省政府委托深圳、汕尾两市共同管理,2017年冠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后逐步由深圳市政府派出机构全权负责区内事务。此区被称为“深圳第10+1个区”,深圳将按照“10+1”模式给予全方位的政策和资源支持。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是中国国内首个省级经济合作区,设立于2011年2月18日,享有地级市一级管理权限,总面积468.3平方公里,范围包括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街道、小漠街道、鲘门街道、赤石街道,管委会驻鹅埠街道,前期由广东省政府委托深圳、汕尾两市共同管理,2017年冠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后逐步由深圳市政府派出机构全权负责区内事务。此区被称为“深圳第10+1个区”,深圳将按照“10+1”模式给予全方位的政策和资源支持。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是中国国内首个省级经济合作区,设立于2011年2月18日,享有地级市一级管理权限,总面积468.3平方公里,范围包括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街道、小漠街道、鲘门街道、赤石街道,管委会驻鹅埠街道,前期由广东省政府委托深圳、汕尾两市共同管理,2017年冠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后逐步由深圳市政府派出机构全权负责区内事务。此区被称为“深圳第10+1个区”,深圳将按照“10+1”模式给予全方位的政策和资源支持。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是中国国内首个省级经济合作区,设立于2011年2月18日,享有地级市一级管理权限,总面积468.3平方公里,范围包括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街道、小漠街道、鲘门街道、赤石街道,管委会驻鹅埠街道,前期由广东省政府委托深圳、汕尾两市共同管理,2017年冠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后逐步由深圳市政府派出机构全权负责区内事务。此区被称为“深圳第10+1个区”,深圳将按照“10+1”模式给予全方位的政策和资源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