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是各国认为在其彼此交往中具有法律约束力习惯、条约规则统称。国际法不同于国家法律制度,因为它主要的适用对象为国家而非公民,是规范政府组织之间关系规则,有时也包括法人、自然人等。因为缺乏有效制裁违法国家的制度,所以国际法较无法约束各个国家、无法保障其法律体系始终顺利运作。早期西方世界并不承认国际法存在,19世纪英国法学家约翰·奥斯丁认为该法律仅其是一种实在道德,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目前各国对国际法法律地位承认、国际间所发生贸易摩擦也时常被援引国际法进行解决,因此国际法法律地位已获得多数国家承认,但国际社会并没有具备制裁违法国家实力世界政府可以解释、执行,因此常被解释为国与国之间条约国际私法概念混淆以求维系既成格局。
授权是为避免非法所采取的法律允许行为,亦可以指该允许行为的书面协议。当授权作为名词指称协议时,依然称许可,但实际情况会在其后添加条款或协议等词。授权人可以向被授权人以书面文件约定授与内容,进行未授权的行为将违法。
公民不服从,或称等,是一种政治参与形式。透过象征性的、自觉违法规范的手段,行为公民旨在透过公民不服从行为消除不公正的局面,从而强调他的道德参与权。规范可以透过国家或国家结构中的一个单位的法律、义务甚至行政命令来体现。象征性的违犯意在影响舆论的形成,以消除不公。不服从者自觉接受根据适用法律对其行为进行惩罚。参与者经常声称拥有抵抗权,然而,这与某些宪法赋予的抵抗权不同。那些实行公民不服从的人关心的是在现有秩序内执行公民权利和人权,而不是旨在取代现有统治结构的抵抗。但是,公民不服从和抵抗的行动方法和形式在许多情况下是相同的。
公民不服从,或称等,是一种政治参与形式。透过象征性的、自觉违法规范的手段,行为公民旨在透过公民不服从行为消除不公正的局面,从而强调他的道德参与权。规范可以透过国家或国家结构中的一个单位的法律、义务甚至行政命令来体现。象征性的违犯意在影响舆论的形成,以消除不公。不服从者自觉接受根据适用法律对其行为进行惩罚。参与者经常声称拥有抵抗权,然而,这与某些宪法赋予的抵抗权不同。那些实行公民不服从的人关心的是在现有秩序内执行公民权利和人权,而不是旨在取代现有统治结构的抵抗。但是,公民不服从和抵抗的行动方法和形式在许多情况下是相同的。
滥杀是指没有特定对象,随机、任意甚至无节制地短时间在一定的地理范围内杀戮人类或其他动物的行为。若被滥杀者为人类时,加害者会涉及国际法或各司法管辖权法律的“谋杀”、“战争罪”、“赔偿”等责任。由于被滥杀者与加害者间无怨无仇,且被害者数量通常不只有一个个体,除了违法以外,普世认为滥杀是一种恶性重大的罪行;若被滥杀者为动物时,端视各司法管辖区保护动物的相关法律,加害者须负不同的法律责任。加害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
在许多国家/地区的刑法中,紧急避难可能是违法行为的可能理由或开脱。寻求依赖这种辩护的被告辩称,他们不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作为犯罪承担法律责任,因为他们的行为是防止更大伤害的必要条件,并且当这种行为不能根据其他一些更具体的法律规定被免除时。除了少数法定豁免和在某些医疗案件中,英国法律中没有针对谋杀的相应辩护。
在刑法中,罪责或有罪等,是对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的状态。 法律定义上的“有罪”,全由国家外部定义,或者更一般地说是“法庭”。对刑事犯罪“有罪”意味着一个人违反了刑法,或履行了刑事法规规定的犯罪的所有要素。 一个人是否犯下违法行为是由外部机构做出判定的,因此与该机构的记录保存一样确定。所以最基本的定义基本上是循环的:如果法院这样说,一个人就犯了违反法律的罪。
2014年台湾劣质油品事件是指台湾于2014年被发现诸多食用油厂商违法事件。该起事件引起社会舆论对食品安全问题普遍关注,包括查出数起劣质油品事件。
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是各国认为在其彼此交往中具有法律约束力习惯、条约规则统称。国际法不同于国家法律制度,因为它主要的适用对象为国家而非公民,是规范政府组织之间关系规则,有时也包括法人、自然人等。因为缺乏有效制裁违法国家的制度,所以国际法较无法约束各个国家、无法保障其法律体系始终顺利运作。早期西方世界并不承认国际法存在,19世纪英国法学家约翰·奥斯丁认为该法律仅其是一种实在道德,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目前各国对国际法法律地位承认、国际间所发生贸易摩擦也时常被援引国际法进行解决,因此国际法法律地位已获得多数国家承认,但国际社会并没有具备制裁违法国家实力世界政府可以解释、执行,因此常被解释为国与国之间条约国际私法概念混淆以求维系既成格局。
公民不服从,或称等,是一种政治参与形式。透过象征性的、自觉违法规范的手段,行为公民旨在透过公民不服从行为消除不公正的局面,从而强调他的道德参与权。规范可以透过国家或国家结构中的一个单位的法律、义务甚至行政命令来体现。象征性的违犯意在影响舆论的形成,以消除不公。不服从者自觉接受根据适用法律对其行为进行惩罚。参与者经常声称拥有抵抗权,然而,这与某些宪法赋予的抵抗权不同。那些实行公民不服从的人关心的是在现有秩序内执行公民权利和人权,而不是旨在取代现有统治结构的抵抗。但是,公民不服从和抵抗的行动方法和形式在许多情况下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