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灵于官职名称上,为中国古代文官官职。在清朝之位阶为正八品。讲经一职通常配置于道录司,属道教宗教事宜的基层官员,其上有演法,其下设有至义。1910年代,清朝灭亡后,该官职废除。
至灵于官职名称上,为中国古代文官官职。在清朝之位阶为正八品。讲经一职通常配置于道录司,属道教宗教事宜的基层官员,其上有演法及至灵。1910年代,清朝灭亡后,该官职废除。
演法,中国古代官职之一,在清朝,此官职为一宗教性官职,品等为从六品。该官职主要从事宣扬道教事宜,配置于道录司,设有左右演法两名。位阶官等职务皆沿袭自明朝。1910年代,清朝灭亡后,该官职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