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 编辑
遗赠是遗嘱人以遗嘱的方式无偿所为之赠与他人财产或利益之行为,与一般赠与不同的是,赠与是契约,须有双方合意才会成立,但遗赠为单独行为及要式行为,因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于遗嘱人死亡时即生效,因而法律允许受遗赠人可以决定为承认或抛弃。如果遗赠的数额侵害到继承人的特留分,则继承人还可以行使扣减权来限制遗赠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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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所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无相对人之单独行为。一般而言,遗嘱在继承财产的方面上,其可能的内容包含了指定应继分、遗赠和特留分等事项。
平均每人是统计学术语,广泛应用于社会科学领域或统计研究文章,如政府统计资料或经济指标等。法学上,订立遗嘱时也使用此词表述每位受益人可分得多少分量遗赠;于此用法中,“平均每人”概念与“照房份”意涵相对,后者表示一个大家族中,每个家庭可以分得多少分量财产。
死因赠与是指因赠与人死亡而发生效力之赠与契约,属于特种赠与之一种,常与遗赠互为比较。
平均每人是统计学术语,广泛应用于社会科学领域或统计研究文章,如政府统计资料或经济指标等。法学上,订立遗嘱时也使用此词表述每位受益人可分得多少分量遗赠;于此用法中,“平均每人”概念与“照房份”意涵相对,后者表示一个大家族中,每个家庭可以分得多少分量财产。
平均每人是统计学术语,广泛应用于社会科学领域或统计研究文章,如政府统计资料或经济指标等。法学上,订立遗嘱时也使用此词表述每位受益人可分得多少分量遗赠;于此用法中,“平均每人”概念与“照房份”意涵相对,后者表示一个大家族中,每个家庭可以分得多少分量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