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海 编辑
陈同海,男,江苏省响水县人,生于山东省惠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大庆石油学院采油工程专业毕业,教授级高级经济师。曾任宁波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总经理中国石化董事长等职。2007年6月22日,因涉嫌受贿,被“两规”;同时辞去了在中国石化的所有职务。2009年7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犯贿赂成立,受贿的款项逾人民币1.9573亿元,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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