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诚 编辑
陈诚,表字辞修,乳名德馨,别号石叟。中华民国陆军一级上将,是中国国民党的党、蒋介石政府中华民国国军首要人物之一。其军事集团是蒋介石嫡系部队中坚力量。他自到黄埔军校起就一直追随蒋,成为蒋之心腹干将,曾任军长、兵团总指挥、集团军总司令、军政部长、湖北省政府主席、中华民国国防部中华民国参谋总长等要职。到台湾后,历任台湾省政府主席行政院院长中华民国副总统中国国民党副主席。曾兼任国防部海军司令部中华民国海军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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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履安,中华民国(台湾)政治人物,浙江省青田县人,前中华民国副总统陈诚之长子,被称为国民党四公子之一,中国国民党籍,资历跨足教育、政治、经济、商业等界,曾任国华人寿董事长、国立台湾科技大学创校校长、中央研究院评议员、监察院院长、中华民国国防部部长、中华民国经济部部长、政务委员兼中华民国科技部主委、中华民国教育部常务次长、中华民国教育部技职司长、辞修高中董事长、陈诚基金会董事长、英属维京群岛富裕创投基金董事长、王永庆台塑集团明志科大校长,更曾于1996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
三民主义青年团,简称三青团,是由中国国民党领导的青年组织,于1938年7月9日在武昌正式成立。首任团长是蒋中正,陈诚、张治中先后任书记长。
台湾白色恐怖时期,是指从1949年5月20日始至1992年5月18日为止,由中国国民党主政之中华民国政府借由公权力迫害持不同政见者,塑造对己有利之恐怖政治氛围之时期。台湾省政府主席兼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陈诚上将颁布《台湾省戒严令》,宣告自1949年5月20日起在台湾省全境实施戒严。同年5月24日经由中华民国立法院三读通过《惩治叛乱条例》,为针对中国共产党叛乱的特殊状况而实施,实际上,透过此“特别刑法”造成许多冤假错案,肃清、巩固威权主义的领导中心,对于批评或反对政府者、持不同政见者进行政治迫害,莫须有意图颠覆政权之罪名,将刑罚范围过分扩张。台湾警备总司令部等情治单位,借由特别刑法充当政府整肃异己的工具,罔顾基本人权、民主、自由等、无孔不入地监控人民,对言行可疑人士或持不同政见者炮制假案、扣上共匪的帽子,在全国各地滥捕、滥杀、刑求殴打及没收财产,造成大量冤死、冤狱、伤残,人民的生命、财产、健康以及心灵上遭受严重损害。
台湾白色恐怖时期,是指从1949年5月20日始至1992年5月18日为止,由中国国民党主政之中华民国政府借由公权力迫害持不同政见者,塑造对己有利之恐怖政治氛围之时期。台湾省政府主席兼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陈诚上将颁布《台湾省戒严令》,宣告自1949年5月20日起在台湾省全境实施戒严。同年5月24日经由中华民国立法院三读通过《惩治叛乱条例》,为针对中国共产党叛乱的特殊状况而实施,实际上,透过此“特别刑法”造成许多冤假错案,肃清、巩固威权主义的领导中心,对于批评或反对政府者、持不同政见者进行政治迫害,莫须有意图颠覆政权之罪名,将刑罚范围过分扩张。台湾警备总司令部等情治单位,借由特别刑法充当政府整肃异己的工具,罔顾基本人权、民主、自由等、无孔不入地监控人民,对言行可疑人士或持不同政见者炮制假案、扣上共匪的帽子,在全国各地滥捕、滥杀、刑求殴打及没收财产,造成大量冤死、冤狱、伤残,人民的生命、财产、健康以及心灵上遭受严重损害。
罗广文,四川忠县人,中华民国陆军将领。在国军派系分野中属陈诚嫡系土木系,曾任国民革命军第十八军第军长,也是土木系中少数向解放军投降的将领。
郭汝瑰,别名郭汝桂。中国四川铜梁县人,黄埔五期,日本士官学校二十三期,陆大第十期。中华民国国军少将,实为中共特工,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副兵团级干部离休。在国军中历任第十八军第十四师参谋长、第五十四军参谋长、第二十集团军参谋长、军务部军务署长、中华民国国防部第五厅和第三厅厅长、徐州国防部陆军司令部参谋长、第七十二军军长、叙泸警备司令、第二十二兵团司令等重要军职,在抗战时受到白崇禧、陈诚、何应钦、顾祝同4位军事巨头赏识。他在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为中共提供情报,为中国共产党在国共内战中得胜作出了贡献。
银铃会,台湾的民间文艺团体,该会创于1943年,由张彦勋跟台中一中那些爱好文学的同班同学发起。该会原本只有台湾人,国府接收台湾以后,陆续有几位从中国大陆来的人加入。成员有张彦勋、詹冰、林亨泰、锦连、萧翔文、詹明星、朱实、子潜、埔金、有义、春秋、松翠、残屏、籁亮、鸿飞、陈素吟等。银铃会持续到1949年,1949年4月6日“四六事件”爆发,台湾情势趋于紧张。同年5月20日,台湾省主席兼警备司令陈诚发布“全省戒严令”,“银铃会”被迫解散。
蒋中正政府,是指1948年行宪以后蒋中正担任第1任至第5任中华民国总统期间所领导的中华民国政府。政府原位于中国南京市,1949年因第二次国共内战失利而迁往台湾台北市。《中华民国宪法》原规定总统仅得连选连任一次,但蒋中正援引《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宣告总统不受连任限制。1948年蒋中正、李宗仁分别经国民大会间接选举为第一任总统、副总统;1954年及1960年国民大会再次选举蒋中正、陈诚为第2、3任正副总统;1966年1972年国民大会再选举蒋中正与严家淦为第4、5任正副总统。1975年4月5日,蒋中正于第5任总统任内蒋中正之死,副总统严家淦依宪法于隔日继任其剩余任期。
《耕地三七五减租》是中华民国政府在台湾土地改革的第一阶段工作。中华民国38年4月14日,在中国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委员蒋梦麟的建议下,台湾省政府主席陈诚公布《台湾省私有耕地租用办法》,开始实施三七五减租。1949年8月15日,台湾全省三七五减租政策“研拟完成”。1951年5月25日,立法院正式通过《耕地三七五减租条例》,6月7日以总统令公布施行;条例规定,租期一律改为六年,在租期中非因法定事故,地主不得终止租约,以保障佃农权利。该政策被认为有弱化地主、本省菁英以稳固国民党政府政权的效果。
蒋中正政府,是指1948年行宪以后蒋中正担任第1任至第5任中华民国总统期间所领导的中华民国政府。政府原位于中国南京市,1949年因第二次国共内战失利而迁往台湾台北市。《中华民国宪法》原规定总统仅得连选连任一次,但蒋中正援引《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宣告总统不受连任限制。1948年蒋中正、李宗仁分别经国民大会间接选举为第一任总统、副总统;1954年及1960年国民大会再次选举蒋中正、陈诚为第2、3任正副总统;1966年1972年国民大会再选举蒋中正与严家淦为第4、5任正副总统。1975年4月5日,蒋中正于第5任总统任内蒋中正之死,副总统严家淦依宪法于隔日继任其剩余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