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省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1979年7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https://zh.wikisource.org/wiki/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79年|s: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79年》的规定,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于1979年12月在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选举设立;而此前,革命委员会行使陕西省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和执行机关的双重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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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也是陕西省最高立法机关。在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设机关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为行使其大部分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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