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民地位公约 编辑
《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于1951年7月28日通过,并于1954年4月22日正式生效。该公约和《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是国际难民保护的两项核心规范。该公约定义了难民、难民的资格及权利、以及提供难民庇护的国家所应负责任的一项国际公约。公约亦载明难民的消极资格。此外,为协助受母国压迫者、难民、无国籍者寻求庇护的必要,只要持有依据该公约签发之旅行文件,即可免签证旅行迁徙。自2000年12月起,联合国决议以每年6月20日为世界难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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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边条约是指缔约方为三个或更多主权国家的条约。每一缔约方对其他所有的缔约方承担同样的义务,但声明保留的除外。多边条约的例子包括《难民地位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日内瓦公约》和《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是一项1966年11月18日通过,并于1967年10月4日正式生效的国际公约。主要目的是将联合国1951年难民地位公约关于难民地位的定义扩大至全球范围,并适用至今。这两项公约,是当代国际难民保护的两项核心规范。
《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是一项1966年11月18日通过,并于1967年10月4日正式生效的国际公约。主要目的是将联合国1951年难民地位公约关于难民地位的定义扩大至全球范围,并适用至今。这两项公约,是当代国际难民保护的两项核心规范。
《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是一项1966年11月18日通过,并于1967年10月4日正式生效的国际公约。主要目的是将联合国1951年难民地位公约关于难民地位的定义扩大至全球范围,并适用至今。这两项公约,是当代国际难民保护的两项核心规范。
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是一项1966年11月18日通过,并于1967年10月4日正式生效的国际公约。主要目的是将联合国1951年难民地位公约关于难民地位的定义扩大至全球范围,并适用至今。这两项公约,是当代国际难民保护的两项核心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