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辖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成立目的是依照《香港法例》第123章《建筑物条例》及相关法例,改善香港楼宇建造和维修的质素,包括提供楼宇安全贷款计划、监管建筑环境安全,以及以执法行动对付新建筑物的违例行为、危险楼宇及危险斜坡、排水渠的损毁和招牌安全等。屋宇署亦接受市民通过“香港政府效率促进组”举报。另外,根据香港建筑物条例的第2条第1款,屋宇署署长将会同时兼任建筑事务监督一职。现任屋宇署署长兼建筑事务监督为余宝美。
屋宇署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辖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成立目的是依照《香港法例》第123章《建筑物条例》及相关法例,改善香港楼宇建造和维修的质素,包括提供楼宇安全贷款计划、监管建筑环境安全,以及以执法行动对付新建筑物的违例行为、危险楼宇及危险斜坡、排水渠的损毁和招牌安全等。屋宇署亦接受市民通过“香港政府效率促进组”举报。另外,根据香港建筑物条例的第2条第1款,屋宇署署长将会同时兼任建筑事务监督一职。现任屋宇署署长兼建筑事务监督为余宝美。
屋宇署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辖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成立目的是依照《香港法例》第123章《建筑物条例》及相关法例,改善香港楼宇建造和维修的质素,包括提供楼宇安全贷款计划、监管建筑环境安全,以及以执法行动对付新建筑物的违例行为、危险楼宇及危险斜坡、排水渠的损毁和招牌安全等。屋宇署亦接受市民通过“香港政府效率促进组”举报。另外,根据香港建筑物条例的第2条第1款,屋宇署署长将会同时兼任建筑事务监督一职。现任屋宇署署长兼建筑事务监督为余宝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