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域法院 编辑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域法院是香港次于香港高等法院的原讼法院,位于湾仔政府大楼2楼及4-12楼。香港主权移交前称为地方法院,具有限的刑事民事司法管辖权,负责处理涉及款项300万港元以下的民事诉讼。而刑事案件中,区域法院法官的判刑上限是7年监禁。区域法院处理的刑事罪行都是由香港裁判法院移交的,较严重的刑事罪行不会由区域法院审理,而是直接移交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而区域法院的上诉案件会转至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
2
相关
西九龙法院大楼位于香港九龙深水埗区长沙湾通州街501号,占地7,509平方米,采用双子式设计,总楼面面积约18,000平方米,设有32座法庭。工程于2012年2月开始,耗资逾27亿2,310万港元,于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分阶段启用,亦为香港最近落成的法院大楼。大楼内设有西九龙裁判法院、小额钱债审裁处、死因裁判法庭及淫亵物品审裁处;部分被告数量较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域法院案件亦于此审理。
郭伟健,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域法院法官,他在2020年4月在审理一宗伤人案时赞扬持刀斩人的被告有“高尚情操”,其判词引起社会各界对香港司法的关注。
西九龙裁判法院是香港裁判法院,位于九龙深水埗通州街501号西九龙法院大楼A座3楼至7楼,是深水埗区、葵青区及荃湾区的最初级刑事法院,于2016年12月28日开始运作,取代原有的荃湾裁判法院,并接手九龙城裁判法院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域法院部分案件。
沈小民,前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域法院法官,在新加坡长大。据《头条日报》报导,沈小民是《香港国安法》订立后首名决定移居海外的法官。
明报记者被香港警察殴打事件,是指一名香港媒体《明报》时任记者在2016年初采访旺角骚乱期间疑因遭受警员袭击,致使身体多处受伤的事件,该名记者被警察殴打的过程被拍摄后上载到互联网。其后他在《明报》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警署投诉,两年后,警察投诉课于2018年7月把其指控列作分别“无法完全证明属实”和“无法追查”,明报职工协会对此调查结果感到愤怒及强烈不满,要求复核结果。2019年,邓姓记者在2019年2月4日入禀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域法院,直指香港警务处违反法定责任及《香港人权法》,并索要赔偿。
西九龙裁判法院是香港裁判法院,位于九龙深水埗通州街501号西九龙法院大楼A座3楼至7楼,是深水埗区、葵青区及荃湾区的最初级刑事法院,于2016年12月28日开始运作,取代原有的荃湾裁判法院,并接手九龙城裁判法院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域法院部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