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 编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的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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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荣顺,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硕士,1986年进入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工作。2013年3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2018年6月调任澳门中联办副主任。
邬维庸,金紫荆星章,OBE,太平绅士,籍贯中国浙江奉化,成长于香港,心脏科医生,曾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逝世前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陈弘毅,金紫荆星章,太平绅士,香港法律学者,现任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陈氏基金宪法学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梁爱诗,大紫荆勋章,太平绅士,香港人,籍贯广东省南海县盐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前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及香港行政会议成员。她是香港首名华人律政司司长,于2005年10月辞职,但继续出任政制发展小组成员到2005年12月为止。现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非官守委员。
饶戈平,先后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哲学系和北京大学法律系研究生,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他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言论经常引起争议。
谭惠珠,大紫荆勋章,金紫荆星章,大英帝国勋章,太平绅士,籍贯广东中山市小榄镇永宁乡,生于香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前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民建联党员。1980年代,谭惠珠曾经同时担任行政局议员、香港立法局议员、市政局议员及区议员,是香港历史上唯一的“四料议员”。谭惠珠于早年任议员时,立场曾倾向港英政府一方,在香港逐渐临近香港主权移交的期间成为支持中国政府的一员
陈弘毅,金紫荆星章,太平绅士,香港法律学者,现任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陈氏基金宪法学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