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城条约 编辑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即《欧洲联盟条约》,于1991年12月9日至10日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举行的第46届欧洲共同体首脑会议中经过两天的辩论,最终通过并草签了《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和《政治联盟条约》,合称《欧洲联盟条约》,正式条约于1992年2月7日签订。这一条约是对《罗马条约》的修订,它为欧共体建立政治联盟和经济与货币联盟确立了目标与步骤,是《罗马条约》成立的基础。该条约于1993年1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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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机构是指欧洲联盟构成的7个主要机构,《马城条约》第十三条根据以下的次序排列它们:欧洲议会、欧洲理事会、欧盟理事会、欧盟委员会、欧盟法院、欧洲中央银行及欧洲审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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