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欣新,中华民国外交官。毕业于国立政治大学西洋语文学系英国文学组学士、乔治·华盛顿大学国际事务学院硕士,曾任中华民国驻毛里求斯商务代表团三等秘书、驻瑞士台北文化经济代表团二等秘书、驻法国台北代表处政务组副组长/国会组长、外交部欧洲司副司长/代理司长等职务,现任驻荷兰台北代表处公使衔代表。
谷瑞生,中华民国外交官。毕业于辅仁大学德语语文学系学士、淡江大学欧洲研究所硕士、波恩大学法学博士。曾任中华民国外交部欧洲司科长、驻德国台北代表处政务组长、外交部研究设计会执行秘书暨副主任、驻德国台北代表处公使衔副代表、驻瑞士台北文化经济代表团公使衔代表等职务,现任外交部研究设计会主任。
张俊福,中华民国经济学家、外交官。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商学系工商管理组学士,曾任驻泰国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驻瑞士台北文化经济代表团经济秘书;驻印尼、驻加拿大、驻欧盟兼驻比利时代表处、驻美国代表处经济组长;以及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组长、经济部国际贸易局组长、国际贸易局副局长、国际贸易局长、财团法人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董事长、经济部参事兼经贸谈判代表办公室主任、首任驻缅甸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大使衔代表等职务。
中华民国与列支敦士登关系是指中华民国与列支敦士登公国之间的关系。两国无正式外交,目前也没有在对方首都互设实质大使馆的代表机构。对列支敦士登的相关事务由驻瑞士台北文化经济代表团兼辖。
黄伟峰,台湾彰化县人,中华民国外交官、学者。毕业于国立政治大学外交学系学士、麻省理工学院政治学硕士、牛津大学政治学硕士/博士。曾任中央研究院欧美研究所专任副研究员、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副代表等职务,现任驻瑞士台北文化经济代表团大使衔代表。
中华民国与列支敦士登关系是指中华民国与列支敦士登公国之间的关系。两国无正式外交,目前也没有在对方首都互设实质大使馆的代表机构。对列支敦士登的相关事务由驻瑞士台北文化经济代表团兼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