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巡逻 编辑
巡逻普通是指警察或者军人进行于特定地理环境或是地区上的管理任务。在意义上,警察巡逻及军人巡逻大不相同,警察巡逻通常是有阻吓、侦测罪案以及作出即时警力反应的特性;军人巡逻通常是有侦察特性,不包括行动性的任务。此外,保安以及物业管理行业人员亦会执行巡逻事务,不过专业性与警察及军队上有所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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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特警组前称机场保安队,前身为特别行动队,于1977年11月14日成立,隶属于香港警务处行动处行动部新界南总区机场警区,为准军事化特种警察部队,主要责任为维持机场警区的公共安全及航空安全、反恐、要员保护及灾难支援等。为了保护机场警区,机场特警组日常执行不同类型的高姿态巡逻,包括机动性巡逻、战术性巡逻、高空巡逻及反恐巡逻。
机场特警组前称机场保安队,前身为特别行动队,于1977年11月14日成立,隶属于香港警务处行动处行动部新界南总区机场警区,为准军事化特种警察部队,主要责任为维持机场警区的公共安全及航空安全、反恐、要员保护及灾难支援等。为了保护机场警区,机场特警组日常执行不同类型的高姿态巡逻,包括机动性巡逻、战术性巡逻、高空巡逻及反恐巡逻。
机场特警组前称机场保安队,前身为特别行动队,于1977年11月14日成立,隶属于香港警务处行动处行动部新界南总区机场警区,为准军事化特种警察部队,主要责任为维持机场警区的公共安全及航空安全、反恐、要员保护及灾难支援等。为了保护机场警区,机场特警组日常执行不同类型的高姿态巡逻,包括机动性巡逻、战术性巡逻、高空巡逻及反恐巡逻。
机场特警组前称机场保安队,前身为特别行动队,于1977年11月14日成立,隶属于香港警务处行动处行动部新界南总区机场警区,为准军事化特种警察部队,主要责任为维持机场警区的公共安全及航空安全、反恐、要员保护及灾难支援等。为了保护机场警区,机场特警组日常执行不同类型的高姿态巡逻,包括机动性巡逻、战术性巡逻、高空巡逻及反恐巡逻。
机场特警组前称机场保安队,前身为特别行动队,于1977年11月14日成立,隶属于香港警务处行动处行动部新界南总区机场警区,为准军事化特种警察部队,主要责任为维持机场警区的公共安全及航空安全、反恐、要员保护及灾难支援等。为了保护机场警区,机场特警组日常执行不同类型的高姿态巡逻,包括机动性巡逻、战术性巡逻、高空巡逻及反恐巡逻。
机场特警组前称机场保安队,前身为特别行动队,于1977年11月14日成立,隶属于香港警务处行动处行动部新界南总区机场警区,为准军事化特种警察部队,主要责任为维持机场警区的公共安全及航空安全、反恐、要员保护及灾难支援等。为了保护机场警区,机场特警组日常执行不同类型的高姿态巡逻,包括机动性巡逻、战术性巡逻、高空巡逻及反恐巡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