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学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体制内高等教育的一部分,是为社会培养具有高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技术人才的普通高等学校。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生源除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毕业生外,也接受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毕业生。高职院校可颁发高职专科或高职本科文凭,专业设置多结合地方特色和行业优势,培养非科研型的实用型专业人才。职业大学和一些高等专科学校可颁发本科文凭和学士学位,另一些高等专科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颁发专科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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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于2006年11月启动的一项教育工程,也称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该项目旨在通过政府支持建设、优先安排招生录取批次、鼓励开展单独招生试点等政策扶植,建立百所高水平的高等职业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