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鼎孳 编辑
龚鼎孳,表字孝升,芝麓,南直隶合肥人,祖籍江西临川初政治人物、文学家,崇祯甲戌进士,任给事中。明亡,降闯,随即降清,康熙初年,官至礼部尚书。其诗文并工,与吴伟业钱谦益并称为“江左三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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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左三大家,即清朝早期诗人、散文家、文学家、文学理论家钱谦益、吴伟业、龚鼎孳的并称,籍贯都属旧江左地区,故时人称江左三大家。三人皆由明臣仕清,作品反映了易代之际士大夫的心理。
吴伟业,表字骏公,号梅村,祖籍南直隶苏州府昆山县,祖父始迁居太仓州,明末清初诗人、政治人物,长于七言歌行,初学“长庆体”,后自成新吟,后人称之为“梅村体”。与钱谦益、龚鼎孳并称为江左三大家。
邓旭之弟。清顺治元年,迁居泰州,不仕清,与吴梅村、龚鼎孳友好,早负诗名,有《题息夫人庙》诗: “千古艰难惟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纂有《江南通志》。康熙十八年,召试博学鸿儒,不第,以年老授中书舍人。著有《淮阴集》、《官梅集》、《过岭集》、《甬东集》、《濠梁集》、《燕苔集》、《被征集》、《慎墨堂笔记》一卷,《诗观》四集,《箫楼集》等。
满洲在清兵入关前,已实施投充,但人员陆续逃亡,顺治三年五月,多尔衮以为 “只此数月之间,逃人已几数万”,为此制定逃人法,有条目一百多个,重在严惩“窝主”,一经查获,窝主就地正法。“有隐匿逃人者斩,其邻佑及十家长、百家长不行举首,地方官不能觉察者,俱为连坐”,逃亡三次者处以绞刑。又设立“督捕衙门”,捕捉逃人,“新朝立法重逃人,窝隐之家祸切身”。顺治六年又改为“隐匿逃人者免死,流徙”。顺治七年六月,广西巡抚郭肇基等人因为“擅带逃人五十三名”,被处死。顺治十年豪雨成灾,“直隶被水诸处,万民流离,扶老携幼,就食山东。但逃人法严,不敢收留,流民啼号转徙”。龚鼎孳说:“畿辅之民圈占以后,田庐荡然。年来水涝频仍,道殣相望。近以逃人众多,立法不得不严,而有司奉行未善,使流徙者竟无所归。……今闻山东一带流民复千百成群,携男挈女,蚁聚河干,望救无门,逃生无路。当此严风密霰,坠指裂肤之时,此辈衣不掩胫,食不充腹,流离沟壑。……万一愚冥无知,不肯束手就毙,一旦良民化而为乱民,即发兵剿除亦非难事,而使数万生灵顿作刀头之鬼,究其所自,亦止是无衣无食,茫无投奔之百姓耳。”康熙四年开始修订逃人法。康熙二十五年改三次死刑为发配宁古塔。康熙三十八年撤裁督捕衙门。
吴伟业,表字骏公,号梅村,祖籍南直隶苏州府昆山县,祖父始迁居太仓州,明末清初诗人、政治人物,长于七言歌行,初学“长庆体”,后自成新吟,后人称之为“梅村体”。与钱谦益、龚鼎孳并称为江左三大家。
吴伟业,表字骏公,号梅村,祖籍南直隶苏州府昆山县,祖父始迁居太仓州,明末清初诗人、政治人物,长于七言歌行,初学“长庆体”,后自成新吟,后人称之为“梅村体”。与钱谦益、龚鼎孳并称为江左三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