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捷克斯洛伐克宪法 编辑
1920年捷克斯洛伐克宪法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捷克斯洛伐克第一共和国确立了自己的地位,并随着宪法的制定而成为一个共和国和民主国家。该宪法于1920年2月29日由国民议会通过,取代了1918年11月13日通过的临时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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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九日宪法是捷克斯洛伐克的第二部宪法,从1948年至1960年生效。在1948年2月25日共产党夺取捷克斯洛伐克第三共和国政权后不久,于1948年5月9日生效。五月九日宪法取代了1920年捷克斯洛伐克宪法
捷克斯洛伐克国民议会的第一次议会选举于1920年举行。上述选举遵循1920年捷克斯洛伐克宪法。选举前夕,1910年在匈牙利当选的斯洛伐克代表和其他增选代表与1911年在内莱塔尼亚当选的捷克代表在革命国民大会首设立法机关。
五月九日宪法是捷克斯洛伐克的第二部宪法,从1948年至1960年生效。在1948年2月25日共产党夺取捷克斯洛伐克第三共和国政权后不久,于1948年5月9日生效。五月九日宪法取代了1920年捷克斯洛伐克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