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应辉,香港香港公务员,现任社会福利署助理署长,曾任选举事务处。在1988年8月起获聘于香港政府,并以行政主任身份于多个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架构任职。他在2020年1月14日接替黄文超担任总选举事务主任,主管选举事务处的工作。翁在上任后随即接手2019年香港区议会选举的善后工作及2020年香港立法会选举的准备工作,惟后者因2019冠状病毒病香港疫情危害公众安全而改期进行。在2021年全国人大修改香港选举制度后,翁亦继续负责筹备2021年香港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及2021年香港立法会选举。他先于2021年选委会选举点票安排上失当导致严重延误,再于2021年立法会选举时在票站引入电子派发选票系统亦造成票站混乱。因此,他及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曾多次公开致歉。事后,翁被港府撤职,并由黄文超于2022年1月12日再度接替。
林宇星,香港建制派政治人物,注册社工。现时是公民力量发言人,新民党成员,亦是选举委员会委员,新界青年联会副会长,曾任职中国新闻社 。 于2016年10月获奖民政事务局局长青年嘉许计划。于2021年香港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中当选。曾在2019年香港区议会选举中参选沙田区议会翠嘉选区。其父为前荃湾区议会绿杨选区代表议员林发耿。
黄向墨是中国潮州出身的香港企业家。2006年创立香港玉湖发展有限公司并成立深圳市玉湖投资集团,于香港、广东、四川及澳洲等地投资房地产业、水电开发、农产品市场经营、贸易物流、矿业和物业管理等行业,2010年成立揭阳市揭东区感恩慈善会社会团体并任会长,2011年与家人移居澳大利亚,2014年出任悉尼科技大学澳大利亚-中国关系研究院学院第一届董事会主席,2019年2月遭澳洲政府驳回其申请公民、撤销其永久居留签证并禁止入境。2021年,黄向墨以“黄畅然”的原名参选2021年香港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第三界别基层社团界别选委,并自动当选。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选举委员会,由当然委员、经提名产生的委员,以及在2021年9月19日举行的2021年香港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中选出的委员组成,按《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9条第4款,任期为2021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1日。第五届选举委员会的任期原订于2022年1月31日结束,根据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的《基本法》附件一,将在第六届选举委员会组成后任期提早结束。选举委员会一般会于立法会选举及港区人大代表选举后,会有一次人数较多的的委员增删。除非行政长官或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于任期内出缺而需进行补选,否则出选举委员会席位空缺并不会进行填补。预计下一次选举委员会补选将于2025年下半年,即2025年立法会选举前举行。
黄向墨是中国潮州出身的香港企业家。2006年创立香港玉湖发展有限公司并成立深圳市玉湖投资集团,于香港、广东、四川及澳洲等地投资房地产业、水电开发、农产品市场经营、贸易物流、矿业和物业管理等行业,2010年成立揭阳市揭东区感恩慈善会社会团体并任会长,2011年与家人移居澳大利亚,2014年出任悉尼科技大学澳大利亚-中国关系研究院学院第一届董事会主席,2019年2月遭澳洲政府驳回其申请公民、撤销其永久居留签证并禁止入境。2021年,黄向墨以“黄畅然”的原名参选2021年香港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第三界别基层社团界别选委,并自动当选。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选举委员会,由当然委员、经提名产生的委员,以及在2021年9月19日举行的2021年香港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中选出的委员组成,按《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9条第4款,任期为2021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1日。第五届选举委员会的任期原订于2022年1月31日结束,根据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的《基本法》附件一,将在第六届选举委员会组成后任期提早结束。选举委员会一般会于立法会选举及港区人大代表选举后,会有一次人数较多的的委员增删。除非行政长官或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于任期内出缺而需进行补选,否则出选举委员会席位空缺并不会进行填补。预计下一次选举委员会补选将于2025年下半年,即2025年立法会选举前举行。
港九分区委员会及地区扑灭罪行委员会、地区防火委员会委员的代表是香港选举委员会的其中一个界别分组,这个界别分组于2021年香港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首次设立。自2021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选举委员会新增此界别分组,以取代港九区议会界别分组。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选举委员会,由当然委员、经提名产生的委员,以及在2021年9月19日举行的2021年香港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中选出的委员组成,按《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9条第4款,任期为2021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1日。第五届选举委员会的任期原订于2022年1月31日结束,根据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的《基本法》附件一,将在第六届选举委员会组成后任期提早结束。选举委员会一般会于立法会选举及港区人大代表选举后,会有一次人数较多的的委员增删。除非行政长官或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于任期内出缺而需进行补选,否则出选举委员会席位空缺并不会进行填补。预计下一次选举委员会补选将于2025年下半年,即2025年立法会选举前举行。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选举委员会,由当然委员、经提名产生的委员,以及在2021年9月19日举行的2021年香港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中选出的委员组成,按《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9条第4款,任期为2021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1日。第五届选举委员会的任期原订于2022年1月31日结束,根据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的《基本法》附件一,将在第六届选举委员会组成后任期提早结束。选举委员会一般会于立法会选举及港区人大代表选举后,会有一次人数较多的的委员增删。除非行政长官或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于任期内出缺而需进行补选,否则出选举委员会席位空缺并不会进行填补。预计下一次选举委员会补选将于2025年下半年,即2025年立法会选举前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