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区 编辑
一个中国,两个地区,简称一国两区,为现行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所采纳的概念,于2012年由中国国民党重申并提出此专有名词,对于台湾海峡两岸关系的一个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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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两宪,又称为一国两宪,即“一个中国、两个宪法”,是对于台海现状的一种描述。由台湾大学心理系教授黄光国提出,其认为两岸分治多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中华民国政府拥有各自法律体系的宪法,比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所提的一国两区更强调现实。
宪法一中,为中华民国方面对于“一个中国”的一种政治论述,用来定义海峡两岸关系。所谓的宪法一中,是指,依据《中华民国宪法》,只有一个中国,中华民国拥有中国主权,领土及于全中国,但是目前的统治范围只及于自由地区,不包括法理疆域的大陆地区,即一国两区。前中华民国总统马英九主张,两岸不是国际关系,不是国与国的关系。这个关系是由中华民国宪法与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