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彬,字燕天,番禺南村人。清朝同治六年举人,官至刑部主事,任七品员外郎,辞职后回乡以其祖父邬余荫之名建余荫山房。两个儿子也先后中举,有"一门三举人,父子同登科"之说。
掌书记,全名节度掌书记,唐代官制,景龙元年设置,七品官,类似汉代至南北朝时期的记室参军,为掌管一地军政、民政机关之机要秘书。《新唐书》卷四十九下《百官志四下》“外官”条:“掌书记,掌朝觐、聘问、慰荐、祭祀、祈祝之文与号令升绌之事。”
礼思鹏,清朝官员,于1766年担任南投县县丞,主要从事南投县之管理事务,品等约为七品以下,他又于1769年回任。
沈文凤,是中国清朝官员,于1780年担任南投县县丞,主要从事南投县之管理事务,品等约为七品以下。
杨思聪,是中国清朝官员,于1769年担任南投县县丞,主要从事南投县之管理事务,品等约为七品以下。
朱镐昌,是中国清朝官员,于1770年担任南投县县丞,主要从事南投县之管理事务,品等约为七品以下。
张成器,清朝官员,于1759年担任南投县县丞,主要从事南投县之管理事务,品等约为七品以下,他亦为该职之首任。
王政,清朝官员,于1776年担任南投县县丞,主要从事南投县之管理事务,品等约为七品以下。
王廷璧,是中国清朝官员,于1773年担任南投县县丞,主要从事南投县之管理事务,品等约为七品以下。
张克明,清朝官员,于1763年担任南投县县丞,主要从事南投县之管理事务,品等约为七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