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宪法是指一系列决定新西兰政治治理的法律与原则的总和,与许多国家不同,新西兰没有单一宪法文件。 新西兰宪法是不成文宪法,由书面和非书面的惯例组成,尽管宪法纳入了一些书面的文件,但“不成文宪法”仍被广泛使用。 1986年的宪法法令在宪法体系中起中心作用, 其他的还有法令、议会命令、专利特许证、法院判决、怀唐伊条约的原则,不成文的法律习惯和公约等等。普通法律和宪法性法律在立法技术上没有差异, 在大多数情况下,新西兰议会只要通过议会法案就可以进行“宪法改革”更改或废除宪法要素, 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1993年选举法规定某些内容只有通过全民公投才可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