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法院大楼 编辑
东区裁判法院,旧称东区裁判司署,是香港的一个香港裁判法院,位于香港岛东区西湾河太安街29号东区法院大楼4至10楼,为港岛区唯一一所裁判法院,共设16个法庭,主要负责香港岛离岛区的案件及处理来自各裁判法院中严重案件需进行交付审判程序及初级侦讯以转介高等法院的案件,现时第14法庭及第16法庭为临时区域法院,处理民事案件。于1991年1月开始运作,取代原有的中央裁判司署并容纳分散各区办公的审裁处。
5
图片 0 图片
评论 0 评论
匿名用户 · [[ show_time(comment.timestamp) ]]
[[ nltobr(comment.content) ]]
相关
陈巧文,生于英属香港,香港大学哲学系学士及哲学硕士研究生。在2008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香港区火炬接力期间,她高举并展示雪山狮子旗,声称高举有象征西藏独立运动的雪山狮子旗并不是支持西藏独立,而是支持由西藏人民决定西藏前途,此举被媒体追访引起社会关注,其后她一直活跃于社会运动。2010年1月参与游行示威时,曾因袭警被拘捕及被指控,但被东区法院大楼裁定罪名不成立。同年5月起,陈巧文开始淡出社会运动,并不再出现于公众视线前,有指她在澳洲生活。近十年后,陈巧文于2020年1月起定期于英文媒体《香港自由新闻》上撰文评论时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