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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又作,是东亚尺斤法传统的质量单位,在汉代之前已经出现,再传到日本朝鲜半岛越南等地,实际质量历代不同,传到各地后亦各自有所变化。传统的1斤等于16两,故有成语“半斤八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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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松果木,币值为三的银质藏币,由扎什城设计铸造。该银币分初版和二版两种:初版铸于1933-1934年,该币面世后不久,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该币被认为“不祥”,改图重铸,仅有16-7和16-8两个年号,二版铸于1935-1938年,1946年有少量复铸,有16-9、16-10、16-11、16-12、16-20五个年号。
大判是日本古时的一种金币,广义上是指16世纪以后制造的“延金”中所有呈椭圆形且面积较大者,较小者则为“小判”。天正16年丰臣秀吉命京都金匠后藤家制造大判,尺寸及重量开始有了官定的规格,直到文久2年都是由后藤家担任此一工作。量目方面除了万延以后制造的之外,均规定以10兑换一贯,但事实上品位则依时代不同有异。币值方面不像小判一样有公定价格,而是以品位为参考值,在市场上决定兑换比率。不过江户时代有一段时间曾规定过公定价格。
桑冈雪阿,或译为桑康雪阿、桑冈秀恶,民间亦称桑珠,币值为一五钱的银质藏币。公元1936年,西藏政府在扎什造币厂始铸“桑冈雪阿”银币,1938年停铸,1946年有少量的复铸。
桑冈雪阿,或译为桑康雪阿、桑冈秀恶,民间亦称桑珠,币值为一五钱的银质藏币。公元1936年,西藏政府在扎什造币厂始铸“桑冈雪阿”银币,1938年停铸,1946年有少量的复铸。
户部官票,是清朝咸丰三年由朝廷户部发行的纸币。以银两为单位,分成1、3两、5两、10两、50两等若干种面额。形似大明宝钞而略小,上端有“户部官票”满文、汉字,中间印着银两数目,花纹字画用蓝色印刷,银两数目用大字墨戳。
秦昭襄王时,白虎为害,祸害秦蜀巴汉等地。秦王以食邑万户,金帛任凭来悬赏杀虎的事。廖仲药、何射虎和秦精,用白竹做弓弩,上高楼射白虎。白虎头中三箭。白虎眼受伤了,搏杀跟着自己的一群虎,自己也大叫死去。昭王嘉奖:“虎历四郡,害千二百人,一朝患除,功莫大焉。”想按约奖赏,嫌他们是夷人,刻石订盟:夷人种田不足一顷不交租;妻小不足十人不算一井;伤人不论;杀人不死;秦犯夷,赔黄金一。夷犯秦。赔清酒一壶。夷人安定了。
平,又称平砝、银平,指重量标准,对银两而言即每的实际重量;色指成色,即银两的实际含银量。中国明朝、清朝至中华民国初年,国内汇兑多用银两,而各地平色标准不一,因此异地汇兑需首先折算平色。
在几何学中,小斜方截半六边形镶嵌是欧几里德平面上六边形镶嵌的一种变形,是种平面镶嵌,属于半正镶嵌图的一种,它的每个顶点上皆有一个三角形、个正方形和一个六边形。在施莱夫利符号中用t0,2{6,3}来表示。
石,或作儋、担,是中国和日本古代容积单位,一石=十斗,通常用来量大米。中国古代官员是以大米、麦等粮食当作薪俸的,故有郡守两千石之说。《汉书·律历志》记载,汉时“二十四铢为。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各朝代对石的定义不同,沈括《梦溪笔谈·辩证一》:“今人乃以粳米一斛之重为一石。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为法,乃汉秤三百四十一斤也。”。又史量才《称谓杂记》:“俗民或直以百斤为石,或作担。”
分,东亚地区的一个传统质量单位,源自中国。一分等于十厘,十分之一钱,或百分之一。分与国际单位制单位之间的换算,在不同衡制中各有不同,如营造尺库平制为373.01毫克,中华民国市用制为312.5毫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制为500毫克,香港度量衡制度为377.994毫克,另外,香港的金银交易惯用金衡制,每金衡分为374.29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