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存废之争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存废之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中共中央政治局部分委员之间关于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这一职位的争执。这场争执后来被中共解释为林彪篡党夺权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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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元首,简称元首,是国家的代表象征,履行宪法赋予之权力和义务。君主立宪制下,国家元首是君主,头衔包括皇帝、女皇帝、国王、女王、亲王、天皇、苏丹、大公等。共和制下,国家元首通常的称号是总统。此一职位亦有其他称号,例如部分社会主义国家名义上的元首被称作国家主席或国务委员会主席。也有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首长作为国家元首的情况,例如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存废之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1998年修宪共和国永远的主席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实行总统制以前的苏联等。视乎各国政治体制,国家元首未必有行政权,除总统制及半总统制的国家元首外,不少国家元首仅是位高权不重的名誉职务,只具有象征意义,不掌握实权,例如日本天皇、德国联邦总统等,而实际的权力则交给首相来行使。在部分社会主义国家中,遵循“三位一体”制度下的国家元首制,执政党的总书记、兼任国家元首、总司令,以获得代表国家的身份和统帅权,但国家元首职务的权力和地位仍握在政党领袖手里。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越南、老挝、苏联、东德等社会主义国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之一,位列国家级正职党和国家领导人,地位相当于其它一院制国家的议会议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存废之争,委员长曾经行使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元首列表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条的规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颁布的用于公布法律、任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人员、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勋章奖章纪念章列表或荣誉称号、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发布特赦、动员令的一种行政命令。主席令自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宪后开始由国家主席颁布。国家主席一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存废之争,直到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才被恢复。主席令被认为记录了宪法赋予国家主席的职权,也体现了中国法制建设的轨迹,具有实用价值和历史价值。目前,主席令由现任国家主席习近平颁布。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通称文化大革命、简称文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的一场全国性政治运动,于1966年5月16日–1976年10月6日间发生在中国大陆境内。文革始于1966年5月16日出台的《五一六通知》,因其时间长达十年之久,且对中国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故也被后世称为十年内乱、十年动乱、十年浩劫。此前,三面红旗的挫败造成了三年困难时期中数千万人的死亡,作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的毛泽东被迫七千人大会。中国官方认为,毛泽东为了防止资本主义复辟,为了消除党和政府中的腐败、特权、官僚主义等现象而发动文革;而一般认为,毛泽东在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协助下发动文革,以“反苏修、反美帝”为口号,以革命名义攻击“走资派”,尝试重回党核心。文革在此后的一两年内达到高潮,红卫兵在中国大陆进行全方位的阶级斗争,造反派大规模夺权运动、建立革委会以取代党政机关,砸烂公检法,大规模武斗导致全面内战,毛泽东崇拜也达到顶峰;此后“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运动”、“清查五一六”等政治运动席卷全国。中共右派及温和派人物权力多遭剥夺,民间黑五类及子女遭到广泛迫害,而当政极左派亦互相争权内斗、导致原定接班人林彪在九一三事件中死亡,党内四人帮势力逐渐扩大并与毛、周恩来等人保持周旋。1975年,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的职务被废除,平息了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存废之争,“毛泽东思想”以及四大等继续文革的内容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6年9月9日,毛泽东之死;10月6日,继承者华国锋、叶剑英、汪东兴等人于北京怀仁堂一举粉碎四人帮,持续十年的文革结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之一,位列国家级正职党和国家领导人,地位相当于其它一院制国家的议会议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存废之争,委员长曾经行使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元首列表职权。
本表纪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49年开国至今的国家元首,在不同时期分别为建国初期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存废之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现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元首职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与全国人大常委会联合行使,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决策,国家主席负责公布。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通称文化大革命、简称文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的一场全国性政治运动,于1966年5月16日–1976年10月6日间发生在中国大陆境内。文革始于1966年5月16日出台的《五一六通知》,因其时间长达十年之久,且对中国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故也被后世称为十年内乱、十年动乱、十年浩劫。此前,三面红旗的挫败造成了三年困难时期中数千万人的死亡,作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的毛泽东被迫七千人大会。中国官方认为,毛泽东为了防止资本主义复辟,为了消除党和政府中的腐败、特权、官僚主义等现象而发动文革;而一般认为,毛泽东在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协助下发动文革,以“反苏修、反美帝”为口号,以革命名义攻击“走资派”,尝试重回党核心。文革在此后的一两年内达到高潮,红卫兵在中国大陆进行全方位的阶级斗争,造反派大规模夺权运动、建立革委会以取代党政机关,砸烂公检法,大规模武斗导致全面内战,毛泽东崇拜也达到顶峰;此后“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运动”、“清查五一六”等政治运动席卷全国。中共右派及温和派人物权力多遭剥夺,民间黑五类及子女遭到广泛迫害,而当政极左派亦互相争权内斗、导致原定接班人林彪在九一三事件中死亡,党内四人帮势力逐渐扩大并与毛、周恩来等人保持周旋。1975年,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的职务被废除,平息了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存废之争,“毛泽东思想”以及四大等继续文革的内容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6年9月9日,毛泽东之死;10月6日,继承者华国锋、叶剑英、汪东兴等人于北京怀仁堂一举粉碎四人帮,持续十年的文革结束。
国家元首,简称元首,是国家的代表象征,履行宪法赋予之权力和义务。君主立宪制下,国家元首是君主,头衔包括皇帝、女皇帝、国王、女王、亲王、天皇、苏丹、大公等。共和制下,国家元首通常的称号是总统。此一职位亦有其他称号,例如部分社会主义国家名义上的元首被称作国家主席或国务委员会主席。也有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首长作为国家元首的情况,例如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存废之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1998年修宪共和国永远的主席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实行总统制以前的苏联等。视乎各国政治体制,国家元首未必有行政权,除总统制及半总统制的国家元首外,不少国家元首仅是位高权不重的名誉职务,只具有象征意义,不掌握实权,例如日本天皇、德国联邦总统等,而实际的权力则交给首相来行使。在部分社会主义国家中,遵循“三位一体”制度下的国家元首制,执政党的总书记、兼任国家元首、总司令,以获得代表国家的身份和统帅权,但国家元首职务的权力和地位仍握在政党领袖手里。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越南、老挝、苏联、东德等社会主义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予的荣誉称号。曾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的宋庆龄是该称号迄今为止唯一的获得者。1981年5月1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授予宋庆龄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荣誉称号的决定》;此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职务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存废之争,而宋庆龄也已经病重。5月29日,宋庆龄在其北京宋庆龄故居病逝;同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讣告,宣布为宋庆龄举行国葬。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之一,位列国家级正职党和国家领导人,地位相当于其它一院制国家的议会议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存废之争,委员长曾经行使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元首列表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