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理上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一切法律制度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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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通称文化大革命、简称文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的一场全国性政治运动,于1966年5月16日–1976年10月6日间发生在中国大陆境内。文革始于1966年5月16日出台的《五一六通知》,因其时间长达十年之久,且对中国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故也被后世称为十年内乱、十年动乱、十年浩劫。此前,三面红旗的挫败造成了三年困难时期中数千万人的死亡,作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的毛泽东被迫七千人大会。中国官方认为,毛泽东为了防止资本主义复辟,为了消除党和政府中的腐败、特权、官僚主义等现象而发动文革;而一般认为,毛泽东在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协助下发动文革,以“反苏修、反美帝”为口号,以革命名义攻击“走资派”,尝试重回党核心。文革在此后的一两年内达到高潮,红卫兵在中国大陆进行全方位的阶级斗争,造反派大规模夺权运动、建立革委会以取代党政机关,砸烂公检法,大规模武斗导致全面内战,毛泽东崇拜也达到顶峰;此后“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运动”、“清查五一六”等政治运动席卷全国。中共右派及温和派人物权力多遭剥夺,民间黑五类及子女遭到广泛迫害,而当政极左派亦互相争权内斗、导致原定接班人林彪在九一三事件中死亡,党内四人帮势力逐渐扩大并与毛、周恩来等人保持周旋。1975年,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的职务被废除,平息了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存废之争,“毛泽东思想”以及四大等继续文革的内容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6年9月9日,毛泽东之死;10月6日,继承者华国锋、叶剑英、汪东兴等人于北京怀仁堂一举粉碎四人帮,持续十年的文革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相关争议颇多,主要集中在变相滋长各少数民族的地方民族主义,和过度打击大汉族主义以至于对汉族逆向歧视两方面,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
科学发展观是前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2003年7月28日的讲话中所提出的中国共产党的思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中国共产党之一,在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上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简称国务院总理、总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首长,是国家的最高行政长官,对外作为政府首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国务院总理全面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可以签署和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其职权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https://zh.wikisource.org/wiki/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赋予其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列表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内部2大职位之一,具有很高荣誉性质,负责礼仪性外交工作,至于拥有实权与否则要取决于担任者在中国共产党内地位和职务。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使主席的部分职权,在主席缺位时候,由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继任顺序职位,副主席缺位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补选。
县级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县级行政区行政区划单位,行政级别与“县”相同,亦是其中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指的“不设区的市”,县级市没有地方立法权。理论上,除了由自治州、地区行政公署、盟管辖的县级市外,县级市应由省级行政区直接管辖。但实际上,现时各省、自治区的县级市除省直辖县级市外,通常由省级人民政府委托地级市代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的县级市,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师实行独有的“师市合一”行政体制,由兵团直接管理,行使行政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立法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监察机关,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2017年至2018年陆续建立,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和任命产生,接受同级人代会和上级国家监察机关的监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外的与之平行的国家机关,与同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这一制度是对国家、省、市、县四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体制反贪部门的重组和优化,被认为是以习近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所推行的针对党和国家纪检监察制度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8年3月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组成人员。
一国两制意指“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中国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一国两制”基本内涵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中国大陆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澳门、香港、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一国两制是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领导人邓小平在1980年代为实现统一目标所提出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原则。最早是为了解决海峡两岸关系,后来适用于过去分别为英国和葡萄牙殖民地的香港及澳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条的规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颁布的用于公布法律、任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人员、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勋章奖章纪念章列表或荣誉称号、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发布特赦、动员令的一种行政命令。主席令自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宪后开始由国家主席颁布。国家主席一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存废之争,直到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才被恢复。主席令被认为记录了宪法赋予国家主席的职权,也体现了中国法制建设的轨迹,具有实用价值和历史价值。目前,主席令由现任国家主席习近平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