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选举各级人大代表的基本法规,1953年通过。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选举法》曾于1982年12月、1986年12月 、1995年2月、2004年10月、2010年3月、2015年8月及2020年10月七次由全国人大或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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