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调整国内外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1986年4月12日由第6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通过并发布,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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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基础上所制定的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的总则篇,在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闭幕式上经投票决议通过,现已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