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立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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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之一,位列国家级正职党和国家领导人,地位相当于其它一院制国家的议会议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存废之争,委员长曾经行使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元首列表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从2011年到2015年发展国民经济的计划。2010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十二五”规划建议草案,于2011年5月出台,“十二五”正式规划,将反腐败与深化改革、环保问题等经济结构初步转型列为重点目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简称全国人大代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最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集体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国家权力。依照现行八二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为5年,即从每届全国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全国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补选代表的任期,从补选产生之日到本届人大任期届满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最高立法机关,本届任期五年,从2018年开始,预计至2023年结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列表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内部2大职位之一,具有很高荣誉性质,负责礼仪性外交工作,至于拥有实权与否则要取决于担任者在中国共产党内地位和职务。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使主席的部分职权,在主席缺位时候,由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继任顺序职位,副主席缺位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补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于全国人大闭会时行使国家立法机关职权。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期间主持制定的一个起临时宪法作用的文件,1949年9月29日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由序言和七章组成,共60条。这个会议产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接受该纲领为施政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