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情报区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情报区自2006年起,共计十一个。包括中国大陆的九个飞行情报区和香港飞行情报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自认为归属己方的的台北飞行情报区中国民用航空局下属机构管理中国大陆区域的飞行情报区,香港飞行情报区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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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飞行情报区是国际民用航空组织设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情报区之一。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民航处航空交通管理部负责管理。范围包括香港及以南海域,覆盖南中国海面积达276,000平方公里,亦覆盖中华民国疆域的东沙群岛。香港飞行情报区形状有如一枚果仁,北面紧贴广州飞行情报区,自香港东面约200海里至台北飞航情报区;东南面约200海里至马尼拉飞行情报区,西面约200海里及西南面为三亚飞行情报区。
上海飞行情报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情报区之一。依照相关法律,该区域归属中国民用航空局华东空中交通管理局日常管理。
香港飞行情报区是国际民用航空组织设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情报区之一。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民航处航空交通管理部负责管理。范围包括香港及以南海域,覆盖南中国海面积达276,000平方公里,亦覆盖中华民国疆域的东沙群岛。香港飞行情报区形状有如一枚果仁,北面紧贴广州飞行情报区,自香港东面约200海里至台北飞航情报区;东南面约200海里至马尼拉飞行情报区,西面约200海里及西南面为三亚飞行情报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