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议员选举 编辑
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议员选举是1912年至1913年举行的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议员选举。结果由国民党胜出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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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宪法》,又名曹锟宪法、双十宪法,是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在1923年10月10日于京兆地方公布的宪法。宪法由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议员选举选出的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组成“宪法会议”审议,经三读通过后由1923年中华民国大总统选举的中华民国大总统曹锟公布施行。
《中华民国宪法》,又名曹锟宪法、双十宪法,是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在1923年10月10日于京兆地方公布的宪法。宪法由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议员选举选出的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组成“宪法会议”审议,经三读通过后由1923年中华民国大总统选举的中华民国大总统曹锟公布施行。
《中华民国宪法》,又名曹锟宪法、双十宪法,是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在1923年10月10日于京兆地方公布的宪法。宪法由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议员选举选出的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组成“宪法会议”审议,经三读通过后由1923年中华民国大总统选举的中华民国大总统曹锟公布施行。
《中华民国宪法》,又名曹锟宪法、双十宪法,是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在1923年10月10日于京兆地方公布的宪法。宪法由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议员选举选出的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组成“宪法会议”审议,经三读通过后由1923年中华民国大总统选举的中华民国大总统曹锟公布施行。
《中华民国宪法》,又名曹锟宪法、双十宪法,是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在1923年10月10日于京兆地方公布的宪法。宪法由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议员选举选出的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组成“宪法会议”审议,经三读通过后由1923年中华民国大总统选举的中华民国大总统曹锟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