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维新政府 编辑
中华民国维新政府,为大日本帝国中国抗日战争期间成立的傀儡政权,由梁鸿志等人于1938年3月28日成立于南京市。管辖苏、浙、皖三省的日占区和京、沪两个特别市。其主要支持力量为日军的华中方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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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特别市政府,是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上海市在中国抗日战争沦陷部分的政府,1937年12月5日起至1945年8月为止。最初隶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后隶汪精卫政权,1943年经大日本帝国与汪精卫斡旋下收回已经在1941年12月8日沦陷的上海公共租界与未沦陷的上海法租界和上海公共租界的意大利王国界区。南京市国民政府认为是伪政权、傀儡政权。
浦东北区,是汪精卫政权上海特别市政府已撤销的一个区。位于今浦东新区西北部,因地处浦东北部,故名。民国27年4月28日,上海市大道政府接受中华民国维新政府领导,改组为督办上海市政公署。10月16日,督办上海市政公署改组为上海特别市政府。10月25日,浦东北区政务署成立。12月1日,中华民国维新政府行政院颁布《上海特别市管辖区域暂行办法》训令,浦东区分为浦东南区和浦东北区。浦东北区辖境包括中国抗日战争前上海市的高桥区、高行区、陆行区、江苏省川沙县的横沙岛、宝山县的长兴岛。东界为中国抗日战争前高桥区、高行区、陆行3区的东界,南界为中国抗日战争前陆行区南界,西界为黄浦江,北界为长江南支航道。民国28年1月1日,上海特别市政府奉令将所辖浦东北区等区政务署改称区公署。民国30年8月1日,《上海特别市政府各区公署暂行规则》发布,规定区公署分为二等,浦东北区为二等区。民国32年8月6日,浦东北区改称第五区。民国33年8月1日,上海特别市政府布告,全市行政区域划定为市区、郊区和县区,第五区复名浦东北区,浦东北区属郊区。民国34年7月1日,上海特别市政府将浦东北区横沙岛、长兴岛从浦东北区划出,成立横沙特别区,置特别区公署,直属上海特别市政府管辖。民国34年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后,浦东北区撤销。
浦东南区,是汪精卫政权上海特别市政府已撤销的一个区。位于今浦东新区西部,因地处浦东南部,故名。民国27年4月28日,上海市大道政府接受中华民国维新政府领导,改称督办上海市政公署。10月16日,督办上海市政公署改组为上海特别市政府。10月15日,浦东南区政务署成立。12月1日,中华民国维新政府行政院颁布《上海特别市管辖区域暂行办法》训令,浦东区分为浦东南区和浦东北区。浦东南区辖境包括中国抗日战争前上海市的洋泾区、塘桥区、杨思区和未接收的三林区,东界为原上海市东界南段,并向南延伸至东三林塘东南;南界从东三林塘东南起,向西过周周公路转弯处,沿新桥港向北至三林塘,向东至黄浦江止;西界为黄浦江;北界为中国抗日战争前杨思区北界。民国28年1月1日,上海特别市政府奉令将所辖浦东南区等区政务署改称区公署。民国30年8月1日,《上海特别市政府各区公署暂行规则》发布,规定区公署分为二等,浦东南区为二等区。民国32年8月6日,浦东南区改称第六区。民国33年8月1日,上海特别市政府布告,全市行政区域划定为市区、郊区和县区,第六区复名浦东南区,浦东南区属郊区。民国34年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后,浦东南区撤销。
华中铁道股份有限公司二战时日军在华扶植的铁路公司,负责华北地域的铁道营运。1939年4月,由中华民国维新政府、中支振兴会、其他日资公司等合资组成,总资本5000万,总公司设于上海。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后,被国民政府接收。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是大日本帝国在中国抗日战争期间成立的傀儡政权之一,于1937年12月14日在北京市成立,统辖平津地区和华北地区等地区。为与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相区别,又称为华北临时政府。以五色旗为国旗。其主要支持力量为日军的华北方面军。
傅筱庵,名宗耀,字筱庵,以字行,浙江省宁波府镇海县人,清朝及中华民国大陆时期实业家、银行家、政治家,中国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汪精卫政权上海特别市政府市长。
傅筱庵,名宗耀,字筱庵,以字行,浙江省宁波府镇海县人,清朝及中华民国大陆时期实业家、银行家、政治家,中国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汪精卫政权上海特别市政府市长。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是大日本帝国在中国抗日战争期间成立的傀儡政权之一,于1937年12月14日在北京市成立,统辖平津地区和华北地区等地区。为与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相区别,又称为华北临时政府。以五色旗为国旗。其主要支持力量为日军的华北方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