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 (中华民国) 编辑
南京市,通称南京,简称“京”,是中华民国大陆时期民国纪年十六年国民革命军北伐民国纪年三十八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前所设置的12个院辖市之一,在民国纪年三十八年前为中华民国首都,也是当时全国的政治与文化中心。以南京城为主体,辖区面积小于今南京市。
19
图片 0 图片
评论 0 评论
匿名用户 · [[ show_time(comment.timestamp) ]]
[[ nltobr(comment.content) ]]
相关
中华民国首都自1912年建国以来曾迁移至多座城市,最近一次是在1949年迁至台北市。在此之前,京兆地方与南京市曾先后成为中华民国首都长达十年以上。此外,国民政府时代曾在一·二八事变爆发时将洛阳市立为行都、将中国抗日战争的临时首都重庆市立为重庆陪都时期,亦有在西安市设立西京的计划。
五族共和歌》是中华民国临时政府颁布临时国歌,由沈恩孚作词、沈彭年谱曲的国歌拟稿。1912年时,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市成立,中华民国教育部蔡元培对公众征求国歌,并以此歌作临时国歌。1913年其国歌地位被《卿云歌》替代。
济南事件,又称济南惨案、五三惨案,是1928年5月3日国民革命军在国民革命军北伐途中经过山东省济南市时,贺耀组在山东各地击败北京政府方面的张宗昌部。此时,贺耀组军与山东日本驻军发生冲突,日军蛮横,导致五月八日谈判破裂,南京国民政府的谈判代表被杀害,这次纠纷被称之济南事件。日本方面要求蒋中正将所谓济南事件的责任者贺耀组罢免,蒋中正遂罢免了贺耀组的第3军团总指挥兼南京卫戌司令的职务。日军借口革命军对城内的日本侨民进行抢劫、屠杀12人,而出动日本军展开报复,杀害中国军人与民众六千余人的事件。其中,国民党战地政务委员会派遣济南的外交处处长兼国民政府外交部特派山东交涉员蔡公时及署内职员17人被日军杀害。惨案发生后,日方否认日军屠杀中国军民,并要国民政府道歉、赔偿、惩凶,并于5月11日攻占济南。直至次年3月,南京国民政府与日本政府签订《中日济案协定》之后,日军才退出济南。而酒井隆于1946年9月30日在南京市雨花台伏诛。
国民政府,全称为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简称国府或南京政府,是中华民国在训政时期的中央政府与最高行政机关。为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逝世后,汪精卫于7月1日将原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改组而成。在1925年成立后直至1928年国民革命军北伐前,割据广州与位于京兆地方的北洋政府相互对峙;随着国民革命军由南往北北伐,其行政中心亦一路北上迁移至汉口市、南京市等地。于1948年5月20日战后正式行宪之时宣告结束。
中华民国维新政府,为大日本帝国于中国抗日战争期间成立的傀儡政权,由梁鸿志等人于1938年3月28日成立于南京市。管辖苏、浙、皖三省的日占区和京、沪两个特别市。其主要支持力量为日军的华中方面军。
国民政府,全称为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简称国府或南京政府,是中华民国在训政时期的中央政府与最高行政机关。为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逝世后,汪精卫于7月1日将原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改组而成。在1925年成立后直至1928年国民革命军北伐前,割据广州与位于京兆地方的北洋政府相互对峙;随着国民革命军由南往北北伐,其行政中心亦一路北上迁移至汉口市、南京市等地。于1948年5月20日战后正式行宪之时宣告结束。
国民政府,全称为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简称国府或南京政府,是中华民国在训政时期的中央政府与最高行政机关。为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逝世后,汪精卫于7月1日将原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改组而成。在1925年成立后直至1928年国民革命军北伐前,割据广州与位于京兆地方的北洋政府相互对峙;随着国民革命军由南往北北伐,其行政中心亦一路北上迁移至汉口市、南京市等地。于1948年5月20日战后正式行宪之时宣告结束。
去台湾化,是近代台湾使用的政治术语。1945年起,中华民国大陆时期接管台湾,其后因第二次国共内战,中华民国首都自南京市迁至台湾省台北市,而后因联合国2758号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始被广泛承认代表中国,中华民国转而建立对台湾的认同意识。中华民国中央政府部分机构网站上,在前任民主进步党的陈水扁政府执行台湾正名运动下,加注“中华民国”。2008至2016年,中国国民党的马英九政府执政期间,改回原先的“中华民国”,且将扁政府去中国化的行为多数取消,其后又主导台湾高中课程纲要微调案,以中华文化为主体建构台湾历史,教育部则认为修改课纲是为了符合史实、回归中华民国宪法原则。
国民政府,全称为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简称国府或南京政府,是中华民国在训政时期的中央政府与最高行政机关。为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逝世后,汪精卫于7月1日将原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改组而成。在1925年成立后直至1928年国民革命军北伐前,割据广州与位于京兆地方的北洋政府相互对峙;随着国民革命军由南往北北伐,其行政中心亦一路北上迁移至汉口市、南京市等地。于1948年5月20日战后正式行宪之时宣告结束。
立法院是中华民国的最高立法机关,简称立院;在国民大会废除后,其普遍被认为是中华民国的国会。前身为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立法机构之中华民国初年国会。国民政府时期以恢复五权宪法为由,立法院于民国17年成立于南京市。最初为国民政府的附属机关,民国37年因应行宪而在制度上脱离行政权,成为正式的议会机关。现在是一院制之议会,设有113个席位。1992年,立法院开始中华民国国会在台湾之全面选举与罢免至今。现任之第10届中华民国立法委员名单于2020年2月1日宣誓就职,任期至2024年1月31日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