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 (中华民国) 编辑
乡是中华民国地方制度中最基层的地方自治团体之一,设于之下,地位与县辖市相同,普遍而言即都市化程度偏低且第一级产业农业比例较高之行政区,亦被称为乡下或偏乡。乡设公所乡镇市区民代表,作为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乡下辖村里,与县辖市、镇、下所辖之村里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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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是中华民国的中华民国行政区划,下分、镇、县辖市。县隶属于省,原由省管辖,省后改由行政院在实质上直辖。行政首长为县长,由县民直接选举产生,四年选举一次,以领导县政府之运作;立法机关为县议会,其议员亦由县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与县长同,惟可连选连任。截至2021年6月,中华民国第一大县为彰化县,亦是人口唯一超过百万的县。
乡镇市区是对中华民国自由地区的直辖市、县、市所管辖的下级行政区之总称,为中华民国的基层政权单位,包括直辖市、市的区,以及县所管辖的、镇、县辖市。
区是中华民国的行政区划类型之一,为直辖市及市下辖的行政区。其层级与县下辖的、镇及县辖市相同,但并不具地方自治团体身份,但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例外,后者于2014年12月25日改制为地方自治团体、具有公法人地位。
县辖市是中华民国地方制度中最基层的地方自治团体之一,地位与及镇并列。县辖市设公所及乡镇市区民代表,分别为地方行政机关与地方立法机关。县辖市下辖村里,和乡下所辖之村里同级。
金门县,是中华民国福建省的县,位于九龙江口外,与中国大陆厦门湾口遥望,由金门岛、烈屿乡、大胆岛、二胆岛等十二个岛屿组成,并代管原莆田县属乌坵乡,县治位于金城镇。金门县内辖有3镇、3。古名浯洲,又名仙洲、浯江、浯岛、。
村、,为中华民国之第四级中华民国行政区划名称。隶属于区、县辖市、镇者称为;隶属于者称为村。村和下还有“邻”之编组,目前中华民国自由地区共有7,470个里。
镇是中华民国地方制度中最基层的地方自治团体,设于县之下,地位与及县辖市相当。镇设公所及乡镇市区民代表,分别为地方行政机关与地方民意机关。镇下辖村里,和乡下所辖之村里同级。
2014年中华民国乡镇市长选举,即中华民国第17届、镇、县辖市长选举与中华民国第1届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区长选举,是2014年中华民国地方公职人员选举的一部分,于2014年11月29日举行,以改选198个乡镇市及选出6个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之首长。此次选举与往常不同之处,是将乡、镇、市、区长与其余七类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合并举行,以减少选举经费负担及选举所带来的后遗症。
中华民国目前依据《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及《https://zh.wikisource.org/wiki/地方制度法|s:地方制度法》来规范行政区划制度。如按照现行法律定义区划层级,一级行政区为省、直辖市,二级行政区为县、市,三级行政区为、镇、县辖市、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区,四级行政区为村里,五级行政区则为村里。
苗栗县政府是中华民国台湾省苗栗县最高层级的地方行政机关,在中华民国政府架构中,为县自治的行政机关,同时负责执行中央机关委办事项。苗栗县的自治监督机关本为台湾省政府,但台湾省虚级化后,台湾省政府的业务与功能被大幅缩减,苗栗县的自治监督机关亦改为行政院各部会。苗栗县政府也是辖下各、镇、县辖市的地方自治监督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