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性,亦作人格,是哲学中指作为个人的状态。人格性的定义在哲学与法学当中是一个具有争议性的话题,并与法定权利、国籍的政治概念、法律面前的平等和自由紧密联系。法学领域普遍认为,只有自然人与法律主体拥有权利、被保护的资格、普通责任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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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哲学是一个经验主体与所有其他的事物区别的身份条件。当代有关自我本性的探讨与人格性、个人身份相关的讨论有所不同。“自我”一词有时被认为是以一个整体存在的,与知觉、自觉、能动性密切相关。
动物伦理学是伦理学与生物伦理学的一个分支研究领域,它研究人与动物的关系、对于动物的道德考虑以及非人类动物应该如何被对待。 主题包括动物权利、动物福利、动物法规、物种歧视、动物认知、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痛苦、非人类动物的道德地位、非人类人格性的概念、非人类中心主义、动物使用的历史和正义理论。 根据目前在道德和政治哲学中捍卫的不同理论,已提出几种不同的方法论来研究这个领域。 由于对“伦理”一词的含义有不同的理解,没有任何理论可以被完全接受; 然而,还有一些理论被社会更广泛接受,例如动物权利和功利主义。
个人生活是指人格性的私人领域生活各方面的整体概念,相对于公众领域生活如:工作、社交、学习等公众群体活动。特别是当被视为对个人选择作出贡献和身份认同。
在过去,大多数人的时间受限于需要食物和住所等必需品,空闲时间也不多。人们认同他们在社区中的社会角色,并根据需要而不是个人选择从事工作。这些社区的隐私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