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法 编辑
伊斯兰教法,音译为沙里亚,意为“道路”,是一套以伊斯兰教教义为准则的法律,根据《古兰经》和可靠圣训的内容,对人民日常生活和行为作出法律规定,因此又被称为伊斯兰法律。“基于古兰经的表达和解释”的伊斯兰教法在当今普遍的“人权”、性别平等和“个人宗教和言论自由”方面均存在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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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世界有几种含义。在宗教意义上说,它是指那些坚持伊斯兰教法的国家。在文化意义上说,它指的是伊斯兰文明,不包括生活在该文明的非穆斯林。在现代的地缘政治意义上,该术语通常指以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地区或城镇。穆斯林的人数超过16亿人,大约占人类的四分之一,分布在许多不同的国家和民族群体。
伊斯兰教法学是伊斯兰教的法学,是伊斯兰教法的延伸,以教法学家的释法和法特瓦补足沙里亚法规。
萨拉菲,亦译作塞莱菲、塞莱菲耶,是逊尼派穆斯林中的一种以萨拉菲主义学说为基础的极端保守正统运动。该学说可以概括为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和伊斯兰复古主义,效法先知穆罕默德和他早期的追随者“虔诚的祖先”,拒绝宗教上的创新或“异端”,支持实施“伊斯兰教法”。该运动通常分为三类:最大的群体是纯粹主义,不接触政治;第二大群体是活跃分子,参与政治;最小的群体是圣战主义。
文化穆斯林,或文化上的穆斯林,自由派穆斯林,是指不遵守教义的,世俗主义或无宗教却因为家庭背景、个人经历或社会文化环境而依然认同伊斯兰文化的人,只是统计数字上的信徒。这种现象在欧洲、中亚、北美、南亚和西亚部分地区存在。伊斯兰教法不承认文化穆斯林的概念,一边自称穆斯林却一边否认真主,在教法中视为叛教或伪信者。
博科圣地,曾经改名为伊斯兰国西非省,原名致力传播先知教导及圣战人民军,是一个尼日利亚的伊斯兰教原教旨主义组织,目标是主张在尼日利亚全国推行穆罕默德先知的伊斯兰教法,以及透过吉哈德,成为哈里发国的一部分,有着尼日利亚的“塔利班”之称。谢考在2015年宣布效忠“伊斯兰国”并将“博科圣地”改名为“伊斯兰国西非省”,但谢考在2016年与伊斯兰国分道扬镳。
古绍是西非国家尼日利亚西北部的城市,也是扎姆法拉州的首府,位于索科托河,面积3,364平方公里,自1999年实施伊斯兰教法,居民以信奉伊斯兰教的富拉尼人,2006年总人口为383,162。
司牙孜会谳是清朝至民国纪年初年中国与俄罗斯帝国政府依照哈萨克族阿达特以及伊斯兰教法在中俄边境地区清理积案的一种特别的审案模式。参与司牙孜会谳的当地居民除了包括哈萨克人、柯尔克孜族、维吾尔人等穆斯林之外,还包括索伦人、锡伯族及汉人等非穆斯林。
司牙孜会谳是清朝至民国纪年初年中国与俄罗斯帝国政府依照哈萨克族阿达特以及伊斯兰教法在中俄边境地区清理积案的一种特别的审案模式。参与司牙孜会谳的当地居民除了包括哈萨克人、柯尔克孜族、维吾尔人等穆斯林之外,还包括索伦人、锡伯族及汉人等非穆斯林。
哈里发国是由最高宗教和政治领袖哈里发领导的伊斯兰国,穆斯林世界存在的穆斯林帝国通常被称为哈里发国。从概念上说,哈里发国是代表全部虔诚穆斯林社区的主权国家,根据伊斯兰教法由哈里发统治。在其早期,第一个哈里发国正统哈里发,有着直接民主的成分,其首先由穆罕默德的直接追随者和家族领导,以延续他所建立的宗教体制。哈里发国是“逊尼派的核心领导概念,这是在伊斯兰早期由穆斯林多数所建立的共识”。逊尼派规定,作为国家元首,哈里发应当由穆斯林或其代表选举产生。而什叶派则认为,哈里发应是伊玛目,由安拉从默罕默德家族中拣选。自四大哈里发之后,直到661年,哈里发国由不同的王朝统治,第一个是倭马亚王朝,接下来的几个王朝有时各自自命正统,最后的哈里发王朝为奥斯曼帝国。
穆斯林世界有几种含义。在宗教意义上说,它是指那些坚持伊斯兰教法的国家。在文化意义上说,它指的是伊斯兰文明,不包括生活在该文明的非穆斯林。在现代的地缘政治意义上,该术语通常指以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地区或城镇。穆斯林的人数超过16亿人,大约占人类的四分之一,分布在许多不同的国家和民族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