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 编辑
保外就医或保外医治,指的是受刑人在具保的情形下,准其出外就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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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本名李云鹤,乳名进孩、淑蒙,艺名蓝苹,女,山东省诸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演员、文艺理论家、摄影家、共产主义者,是毛泽东的第四任妻子,“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四人帮”之首。中共第九届,第十届中央委员,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年轻时从事戏剧和电影表演;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去延安,后与中共领导人毛泽东结婚。1960年代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毛泽东的默许下开始活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舞台,与姚文元、王洪文、张春桥并称“四人帮”。1976年在毛泽东之死后被粉碎四人帮,1977年7月被开除党籍。1981年被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保外就医期间于1991年5月14日自杀身亡。
高瑜,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祖籍河南省长垣县焦园乡高庄村,记者、报刊与网络专栏作家,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语言文学系文艺理论专业,曾在中新社工作,1989年担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辑,不久该报被停刊,同年6月3日被捕。1990年8月28日获释。1993年10月2日,再次被捕,1994年11月9日,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没收其“赃款”人民币800元。1999年2月15日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获释。2014年4月24日再次被捕。2015年4月17日遭判刑7年;同年11月2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将一审判决的7年刑期改为5年,剥夺其政治权利的年限仍是一年;经高瑜本人申请,根据医院证明文件,因高瑜患有严重疾病,法院决定对高瑜准予监外执行。
韩东方,原北京铁路局北京铁路分局丰台机务段工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异见人士、工人运动领袖、香港民主党党员。1989年,韩东方在八九民运中参与创建北京工人自治联合会。六四清场后,韩东方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头号通缉对象,被逮捕后不经审判而遭到22个月的监禁,直到1991年4月因结核病保外就医,在美国接受为期一年的治疗。1993年8月15日返回中国,立即在广州被逮捕。至1997年5月获发香港身份证。
褚时健,云南省华宁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家,曾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79年进入玉溪卷烟厂担任厂长,任职期间他将玉溪卷烟厂改造为亚洲最大的烟厂,后发展为红塔集团。1997年因经济问题被监视居住,后在1999年被判处无期徒刑,至2002年保外就医后开始大规模种植橙子,直到去世前担任云南褚氏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他被视为中国最具争议性的企业家之一。2019年3月5日,褚时健因病在云南省玉溪市去世,享年91岁。
江青,本名李云鹤,乳名进孩、淑蒙,艺名蓝苹,女,山东省诸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演员、文艺理论家、摄影家、共产主义者,是毛泽东的第四任妻子,“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四人帮”之首。中共第九届,第十届中央委员,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年轻时从事戏剧和电影表演;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去延安,后与中共领导人毛泽东结婚。1960年代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毛泽东的默许下开始活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舞台,与姚文元、王洪文、张春桥并称“四人帮”。1976年在毛泽东之死后被粉碎四人帮,1977年7月被开除党籍。1981年被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保外就医期间于1991年5月14日自杀身亡。
江青,本名李云鹤,乳名进孩、淑蒙,艺名蓝苹,女,山东省诸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演员、文艺理论家、摄影家、共产主义者,是毛泽东的第四任妻子,“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四人帮”之首。中共第九届,第十届中央委员,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年轻时从事戏剧和电影表演;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去延安,后与中共领导人毛泽东结婚。1960年代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毛泽东的默许下开始活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舞台,与姚文元、王洪文、张春桥并称“四人帮”。1976年在毛泽东之死后被粉碎四人帮,1977年7月被开除党籍。1981年被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保外就医期间于1991年5月14日自杀身亡。
江青,本名李云鹤,乳名进孩、淑蒙,艺名蓝苹,女,山东省诸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演员、文艺理论家、摄影家、共产主义者,是毛泽东的第四任妻子,“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四人帮”之首。中共第九届,第十届中央委员,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年轻时从事戏剧和电影表演;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去延安,后与中共领导人毛泽东结婚。1960年代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毛泽东的默许下开始活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舞台,与姚文元、王洪文、张春桥并称“四人帮”。1976年在毛泽东之死后被粉碎四人帮,1977年7月被开除党籍。1981年被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保外就医期间于1991年5月14日自杀身亡。
刘博文,台湾台南市学甲区人,为第三任台南县县长,在地方上属“海派”派系。任内因发生农地重划弊案被起诉停职,入狱后因病保外就医,最后在家中上吊自杀。
刘念春,中国异议人士,现时旅居美国纽约。原北京师范学院学生,1979年参加西单民主墙运动。1981年因“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3年。1994年因在北京参与“劳动者权利保障同盟”被羁押。1996年7月被北京市人民政府判处劳教3年。1998年获准保外就医,与家人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