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瑜,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祖籍河南省长垣县焦园乡高庄村,记者、报刊与网络专栏作家,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语言文学系文艺理论专业,曾在中新社工作,1989年担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辑,不久该报被停刊,同年6月3日被捕。1990年8月28日获释。1993年10月2日,再次被捕,1994年11月9日,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没收其“赃款”人民币800元。1999年2月15日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获释。2014年4月24日再次被捕。2015年4月17日遭判刑7年;同年11月2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将一审判决的7年刑期改为5年,剥夺其政治权利的年限仍是一年;经高瑜本人申请,根据医院证明文件,因高瑜患有严重疾病,法院决定对高瑜准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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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滨,江苏省无锡市人,商人,毕业于西南石油大学,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之子。周永康案重要关系人。周滨与四川涉黑商人刘汉是生意合作伙伴。2013年9月,传出其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软禁的消息。周滨涉嫌参与四川省与石油工业的非法交易,将面临起诉,北京独立学者高瑜表示,因其涉及石油业非法交易的报导可信度高,周滨若被起诉意谓着中国政府正式将司法清算重点移向周永康家族。
周滨已经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湖北省宜昌市检察院批准逮捕。2016年6月15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周滨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502亿,周滨服从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