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赖保护 编辑
信赖保护原则,是起源自英国行政法法律概念。法院在进行违宪审查时,乃在保护人民对于国家正当合理的信赖;人民因信赖特定行政行为所形成之法秩序,而政府安排其生活或处置其财产时,不能因为嗣后行政行为之变更而影响人民之既得权益、使其遭受不可预见之损害。中华民国行政程序法》第八条规定:“行政行为,应以诚实信用之方法为之,并应保护人民正当合理之信赖。”
7
图片 0 图片
评论 0 评论
匿名用户 · [[ show_time(comment.timestamp) ]]
[[ nltobr(comment.cont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