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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足理由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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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足理由律 简述为:任何判断必须有理由。该思维规律是
经典逻辑
四个基本公理之一。古希腊
亚里斯多德
的
经典逻辑
只明确的描述了
矛盾律
、
同一律
、
排中律
三个基本公理。“充足理由律”是由德国哲学家
莱布尼茨
提出 , 并由德国哲学家
亚瑟·叔本华
在1813年发表的博士论文《
论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
》中进一步阐述。 叔本华还将充足理由律和
矛盾律
、
同一律
、
排中律
并列,把它看成
经典逻辑
的第四个思维规律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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