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劳资关系法 编辑
1935年全国劳资关系法是美国制定的一部有关劳动关系的法规,它保障私营部门的雇员组织工会、与公司进行集体协商和采取罢工等集体行动的权利。该法案由参议员罗伯特·F·瓦格纳草拟,由第74届美国国会通过,并由美国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签署成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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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劳动关系委员会是美国联邦政府的美国政府独立机构,负责执行集体协商和不当劳动行为有关的美国劳工法。根据 1935 年的《全国劳资关系法它监督工会选举,并可以调查和纠正不当劳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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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费迪南德·瓦格纳一世美国政治家,纽约州民主党参议员,生于普鲁士纳施泰滕,1885年随父母移民美国,就读纽约法学院,后当选纽约州议会议员,成为纽约州民主党领袖。罗斯福新政时期,推进通过了《全国劳资关系法》,又称“瓦格纳法”等法案。他的儿子小罗伯特·费迪南德·瓦格纳曾任纽约市市长。
罗伯特·费迪南德·瓦格纳一世美国政治家,纽约州民主党参议员,生于普鲁士纳施泰滕,1885年随父母移民美国,就读纽约法学院,后当选纽约州议会议员,成为纽约州民主党领袖。罗斯福新政时期,推进通过了《全国劳资关系法》,又称“瓦格纳法”等法案。他的儿子小罗伯特·费迪南德·瓦格纳曾任纽约市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