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非专利电讯服务费 编辑
公共非专利电讯服务费,是香港电讯管理局自1985年开始规定,增值服务供应商向本地固定电讯网络服务营办商所支付的互连费,以弥补在“拨号”接驳中,使用固定网络把增值服务客户连接至服务供应商设施的成本。互联网供应商通常会把网络使用费转嫁客户,而PNETS费则作为独立项目,在客户的账单上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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