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讯管理局 编辑
电讯管理局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辖下的曾经存在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专责规管香港通讯。该部门成立于1993年7月1日,接替香港邮政监管电讯业的职能,并于1995年6月起以营运基金的方式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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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事务管理局是香港的法定组织,于2012年4月1日根据《通讯事务管理局条例》成立,继承前广播事务管理局和电讯管理局所履行的职能,是香港广播业和电讯业的单一规管机构。
公共非专利电讯服务费,是香港电讯管理局自1985年开始规定,增值服务供应商向本地固定电讯网络服务营办商所支付的互连费,以弥补在“拨号”接驳中,使用固定网络把增值服务客户连接至服务供应商设施的成本。互联网供应商通常会把网络使用费转嫁客户,而PNETS费则作为独立项目,在客户的账单上显示。
通讯事务管理局是香港的法定组织,于2012年4月1日根据《通讯事务管理局条例》成立,继承前广播事务管理局和电讯管理局所履行的职能,是香港广播业和电讯业的单一规管机构。
通讯事务管理局是香港的法定组织,于2012年4月1日根据《通讯事务管理局条例》成立,继承前广播事务管理局和电讯管理局所履行的职能,是香港广播业和电讯业的单一规管机构。
公共非专利电讯服务费,是香港电讯管理局自1985年开始规定,增值服务供应商向本地固定电讯网络服务营办商所支付的互连费,以弥补在“拨号”接驳中,使用固定网络把增值服务客户连接至服务供应商设施的成本。互联网供应商通常会把网络使用费转嫁客户,而PNETS费则作为独立项目,在客户的账单上显示。
公共非专利电讯服务费,是香港电讯管理局自1985年开始规定,增值服务供应商向本地固定电讯网络服务营办商所支付的互连费,以弥补在“拨号”接驳中,使用固定网络把增值服务客户连接至服务供应商设施的成本。互联网供应商通常会把网络使用费转嫁客户,而PNETS费则作为独立项目,在客户的账单上显示。
香港电讯管理局于1996年九月发出6个提供个人通讯服务的牌照。第二间推出PCS网络的电讯公司是八方通讯。八方通讯于1998年被数码通收购,成为独立品牌 Extra,后来更被数码通合并成数码通双频网络。
公共非专利电讯服务费,是香港电讯管理局自1985年开始规定,增值服务供应商向本地固定电讯网络服务营办商所支付的互连费,以弥补在“拨号”接驳中,使用固定网络把增值服务客户连接至服务供应商设施的成本。互联网供应商通常会把网络使用费转嫁客户,而PNETS费则作为独立项目,在客户的账单上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