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人员普通考试 编辑
公务人员普通考试,简称普考或普通考试,是中华民国政府招考文官的一种招才就业考试,在台湾是隶属于台湾国家考试的一种,举办的法源依据是《公务人员考试法》。
5
图片 0 图片
评论 0 评论
匿名用户 · [[ show_time(comment.timestamp) ]]
[[ nltobr(comment.content) ]]
相关
公务人员特种考试,简称特考、特种考试。法源依据是《公务人员考试法》第6条第2项。为中华民国政府因应特殊性质机关需要及照顾身心障碍者、台湾原住民族就业权益而比照公务人员高等考试、公务人员普通考试、公务人员初等考试等一系列政府征才由考试院所办理台湾国家考试。
《试场规则》为中华民国诸如公务人员高等考试、公务人员普通考试、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及其他同性质台湾国家考试的应试规则,由考选部依《典试法》第21条规定订定并颁布于1989年。以《典试法》及《典试法施行细则》为法源的该规则,不但适用于台湾许多项国家考试,也多普遍引用于其他考试,如:指考、基测等。
《试场规则》为中华民国诸如公务人员高等考试、公务人员普通考试、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及其他同性质台湾国家考试的应试规则,由考选部依《典试法》第21条规定订定并颁布于1989年。以《典试法》及《典试法施行细则》为法源的该规则,不但适用于台湾许多项国家考试,也多普遍引用于其他考试,如:指考、基测等。
公务人员特种考试,简称特考、特种考试。法源依据是《公务人员考试法》第6条第2项。为中华民国政府因应特殊性质机关需要及照顾身心障碍者、台湾原住民族就业权益而比照公务人员高等考试、公务人员普通考试、公务人员初等考试等一系列政府征才由考试院所办理台湾国家考试。
《试场规则》为中华民国诸如公务人员高等考试、公务人员普通考试、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及其他同性质台湾国家考试的应试规则,由考选部依《典试法》第21条规定订定并颁布于1989年。以《典试法》及《典试法施行细则》为法源的该规则,不但适用于台湾许多项国家考试,也多普遍引用于其他考试,如:指考、基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