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改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1992年着手设计、1993年准备并颁布、1994年实施的一项财税体制改革,对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分配制度及税收结构进行的一次较大规模的调整 ,标志着中国的财政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分税制改革主要目的是缓解自1980年代末以来中央财政入不敷出的情况,在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如增加地方政府财政负担等问题,催生了严重的土地财政进而推高了土地、住房价格。因此,分税制改革被认为是解开“中国土地财政增长之谜”的关键。2018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分税制改革成为历史,而国税地税合并后的效应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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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务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设立的地方税务机构,与国家税务局相对应。在2018年3月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当中,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重新合并,地方税务局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