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处分是刑事诉讼中一种以公权力限制人民的基本权利,用以达成犯罪刑事侦查的强制手段。常见的种类包括拘留、逮捕、搜索、扣押、羁押等等,根据强制处分所限制的权利不同,其所对应的司法审查也有所不同。基于时效性的考量,拘提、逮捕等处分通常得直接由警察机关或检察官为之;而搜索、扣押则通常需要法院事前或事后核准,或至少应由检察官核发相关命令;至于涉及人身自由之重大限制的羁押则通常不得由侦查机关擅自发动,而需经由法院加以审查并裁定准许后始得为之。
司法警察局,简称司警或司警局,俗称司法,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司辖下的刑事警察部门,负责刑事侦查以及打击犯罪行为。澳葡时期称为司法警察司,澳门回归前最后一任司长为白德安。
司法警察局,简称司警或司警局,俗称司法,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司辖下的刑事警察部门,负责刑事侦查以及打击犯罪行为。澳葡时期称为司法警察司,澳门回归前最后一任司长为白德安。
司法警察局,简称司警或司警局,俗称司法,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司辖下的刑事警察部门,负责刑事侦查以及打击犯罪行为。澳葡时期称为司法警察司,澳门回归前最后一任司长为白德安。
司法警察局,简称司警或司警局,俗称司法,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司辖下的刑事警察部门,负责刑事侦查以及打击犯罪行为。澳葡时期称为司法警察司,澳门回归前最后一任司长为白德安。
司法警察局,简称司警或司警局,俗称司法,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司辖下的刑事警察部门,负责刑事侦查以及打击犯罪行为。澳葡时期称为司法警察司,澳门回归前最后一任司长为白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