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是香港警察职级其中一个宪委级职级,为高级警官的级别;位于警务处助理处长之上,警务处副处长之下。由于属于香港警务处首长级人员,所以必须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委任及在《香港政府宪报》中公布。2020年7月前,香港警务处共有4名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分别领导香港警察总部的行动处、刑事及保安处、人事及训练处及监管处,并且及担任各处之处长岗位。香港警务处于2020年7月随国安公署在港设立,增设国家安全处,并委任一名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担任处长,令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的人数增至5人。此外,财务、政务及策划处处长及香港辅助警察队香港辅助警察队总监亦属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由特首委任。
罗梦熊,卓越奖章,荣誉奖章,香港警务处退休高层,官至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掌管刑事及保安处。指挥家叶咏诗丈夫。
商业罪案调查科于1947年成立,隶属于香港警务处刑事及保安处刑事部,主要责任为调查严重及复杂的金融犯罪,包括伪钞、假币、信用卡、票据、旅游及身份证明文件等罪案。商业罪案调查科设有索引系统,根据国际刑警组织标准在香港发现的伪钞分类及登记。美国等国家均将商业罪案调查科作为调查可疑钞票的藉据部门,亚太区警察及金融业机构经常邀请商业罪案调查科远赴海外担任授课主管以及派员来访香港接受训练。
要员保护组于1974年成立,隶属于香港警务处刑事及保安处保安部,为准军事化保镖,主要责任为执行要员保护任务,根据《国际公约》及《香港法例》,确保访问香港的“应受国际保护人物”的安全、自由及尊严受到保护。由要员在香港国际机场停机坪上踏出飞机舱的一刻起,要员保护组就需要作出保护,直至要员所乘坐的飞机航班离开香港领空为止。要员保护组为国际要员保护协会会员,各亚太区执法机构在检测其保护证人的管理效能时,皆以要员保护组作为首选的标准机构。
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于2015年1月1日成立,隶属于香港警务处刑事及保安处刑事部,主要责任为搜集及分析情报、调查严重电脑犯罪、作出法律及技术性研究,并且与业内专业人士和海外执法机关联络,防止科技罪案发生;与此同时,24小时监察香港的主要电脑系统的网络数据流量变化,防范针对上述系统的网络攻击等电脑犯罪,确保网络安全。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于1957年成立,隶属于香港警务处刑事及保安处刑事部,主要责任为调查及打击极为复杂及严重的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罪案。该科汇集各方面的资源和专业知识,打击极为复杂的犯罪集团罪案,包括洗黑钱等等,追踪、冻结及充公其非法资产。该科亦定期与中国大陆和海外的执法机构联络,交换情报,消除和防止非法活动。
重大事件调查及灾难支援系统是一套香港警务处刑事及保安处刑事部刑事支援科掌管的计算机软件系统,用以调查重大事件及支援灾难的资料分析及身份比对。此外,亦协助灾难事故中的死伤者的身份确认及查询。重大事件调查及灾难支援系统由一名总督察负责,由一名高级督察辅助。
刑事纪录科隶属于香港警务处刑事及保安处刑事部,是香港的刑事纪录的总储存库,设立了警务处姓名索引电脑系统,保存了各种不同种类的索引,主要责任为记载罪犯、通缉犯、疑犯、失踪者、失物、行动未完成的手令及失车的详细资料。同时就严重罪行被定罪犯人保留去氧核糖核酸样本,编制样本索引。刑事纪录科24小时为到香港政府部门及前线警务人员提供最新资料纪录。
保护证人组于1995年成立,隶属于香港警务处刑事及保安处保安部,为准军事保镖,主要责任为执行《证人保护计划》,全天候保护经风险评估为受生命威胁的证人、其家人或与案受害人及警察卧底等,及制定与证人保护相关的政策。各亚太区执法机构在检测其保护证人的管理效能时,皆以保护证人组为标准机构,包括马来西亚及印尼等,在行动策略上备受世界多国高度评价。
网络安全组于2012年12月7日成立,隶属于香港警务处刑事及保安处刑事部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主要责任为搜集及分析情报,24小时监察香港重要基础设施的电脑系统的网络数据流量变化,防范针对上述系统的https://en.wikipedia.org/wiki/Cyber-attack|en:Cyber-attack等https://en.wikipedia.org/wiki/Computer crime|en:Computer crime,确保网络安全。